李愛國沒有想到孟嬌會這麼說,他愣了一下,臉上的表情隨之發生了變化。 “你說什麼?” 孟嬌大大方方地將手中的短袖遞給了李愛國。 “李書記,我剛剛回來的時候恰好看到了一個人從知青所跑出去,我看清楚了他的樣子,正是宋二海。” 孟嬌篤定地開口說道。 其實她並沒有看清楚那個人是誰,但是從房間裡被毀壞的樣子,還有她衣服上的腳印,孟嬌已經推測出了對方是誰。 今天生產隊開大會,因為李愛國說的是修水渠的事情,所以大喇叭廣播的時候,生產隊所有的社員全都去了大隊部外面的廣場。 現在這年月,生產隊開大會,社員們根本沒有膽子不去的,畢竟大家夥兒都是相互認識的,誰家去了,誰家沒去,都是清清楚楚的。 孟嬌在生產隊裡並沒有得罪什麼人,孫賴頭高大志那幾個二流子已經被孟嬌收拾慘了,他們見識過孟嬌的手段,知道她是一言不合會用獵槍崩人的,自然不會來找她的麻煩。 那幾個人現在恨不能躲孟嬌十八丈遠,生怕被孟嬌看到了後,再想起之前他們做的事情來。 再說了,孟嬌剛剛去開大會的時候也看到他們了,自然不會是他們來偷的。 除了他們之外,嫉恨孟嬌,想要對她下手的,就只有宋家的人了。 宋三湖在鎮子上唸書,這個點兒自然不會回來,宋二海在鎮子上的磚瓦廠幹活兒,沒來參加大會是很正常的事情。 以孟嬌對宋家人的瞭解,他們在自己手上吃了這麼大的虧,怎麼可能心甘情願忍下這口氣?要是不做些什麼,他們就不姓宋了。 這要是其他的小偷,那些衣服,水瓶什麼的都是好東西,有那時間,自然是要通通偷走的,而且除了她的房間之外,其他幾個知青的房門都沒有被破壞過,顯然是衝著她來的。 要知道依照正常邏輯,北屋是一座院子裡最不好的屋子,這裡朝向不好,屋子裡會顯得陰冷,正常人第一選擇肯定不會是這間屋子。 但是這次的小偷偏偏沒去上房,沒去南屋,直接來了她住的北屋,還把她的屋子給禍禍成了這種樣子,這要不是衝著她來的,傻子都不會相信。 另外還有一點,就是她衣服上的這個腳印了。 這是解放鞋的鞋底留下的印子。 要知道現在的解放鞋還是軍工廠生產出品的,大多都是部隊裡計程車兵穿,市面上當然也有,畢竟解放鞋結實耐穿,3517的解放鞋穿個幾年都不會破的,大城市的勞保店裡也會售賣這種解放鞋。 但那也是大城市才有的東西,像是梨花生產隊這種小村子,解放鞋是一種稀罕物,很多人別說穿了,連見都沒有見過。 社員們大都穿著自家做的布鞋,了不得了去城裡買一雙大頭棉鞋穿穿,那已經是頂頂好的東西了。 但是孟嬌知道宋二海是有解放鞋的。 他是宋大河的親弟弟,宋大河對這個弟弟還是很疼愛的,給他幾雙解放鞋穿,是很正常的事情。 而宋二海那人的膽子雖然不是很大,但卻很虛榮,他在鎮子上的磚瓦廠幹活兒,雖然只是個臨時工,還沒有當上正式工,但因為宋大河的存在,他覺得自己成為正式工是板上釘釘的事情。 這種解放鞋是他常穿的,一年四季,除了夏天太過捂腳他不穿之外,其他三個季節,這解放鞋就像是焊在了他的腳上面似的,根本就不願意脫下來。 孟嬌知道自己和宋家有仇,如果她空口白牙說是宋二海乾的,李愛國未必會相信,但是她白色短袖上留下的這個腳印,卻完全可以證實這一點。 她沒有看清楚那人的臉,但是這個解放鞋的腳印已經足夠釘死對方了。 孟嬌將短袖交給了李愛國,臉上的表情格外認真:“李書記,我知道我如果空口白牙說是宋二海,你肯定不相信,但是這衣服上的解放鞋腳印應該可以證明的吧?” 許德勝湊了過來,看了一眼白色短袖上的痕跡,點了點頭說道:“沒錯,這就是解放鞋的腳印,是不是宋二海,讓他來對比一下腳印就知道了。” 要知道許德勝可是梨花生產隊的民兵連長,他早些年也是參加過游擊隊打過仗的,後來因傷退了下來後,就在梨花生產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