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大火,有意將自己的盜
竊行動暴露於眾,至今我還沒有聞聽有這樣愚蠢的盜賊。
既然我已對俑坑的洗劫者作出了是一支軍隊的結論,並把時間的範圍放在秦末
漢初,就有必要說明在這段時期內到過或接近過秦陵的軍事集團。第一首當是秦國
章邯所率領的由驪山刑徒組成的秦國政府軍。章邯官拜秦國少府,是秦始皇陵園工
程後期的主持者,當秦二世二年農民起義大爆發,並威脅到秦國政權時,在章邯的
請求下,秦二世赦免了驪山刑徒,授給兵器,並由章邯率領去抵抗農民軍。在章邯
率刑徒攻打農民軍這個問題上,有人又節外生枝地提出,可能這支匆忙組成的軍隊
缺乏兵器,便將俑坑的馬弩刀劍取走。這種解釋如果和砸毀兵馬俑聯絡起來,便知
這是一種不攻自破的推斷。
假設章邯取走了兵器,何必再砸毀陶俑?況且俑坑兵器和幾十萬刑徒的比例又
是那樣懸殊。章邯取走兵器一說不能成立。
有人認為周章之師曾到過秦始皇陵一帶,是周章率人洗劫並燒燬了秦俑坑。這
一說更難成立。周章所率領的農民起義軍,只能算作接近過秦始皇陵園的一支軍隊。
在《史記·秦始皇本記》中曾有這樣的記載,“二年冬,陳涉所遣周章等將西至戲,
兵數十萬。”這個“戲”的確切地點在新豐東南30裡處,而新豐在秦始皇陵北6 裡
處,這說明周章之師未到始皇陵就被章邯組織起來的驪山刑徒打退了。
劉邦所率領的軍隊先於項羽到達關中,儘管史書沒有明確說明,但這支軍隊到
過始皇陵是可能的。然而,從劉邦入關後的所做所為來看,足以證明秦俑坑的洗劫
和焚燬非其所為。《史記·高祖本記》中記載劉邦數說項羽十條罪狀時曾有“懷王
約入秦無暴掠,項羽燒秦宮室,掘始皇帝冢,私收其財物。罪四。”的記載,要是
劉邦將兵馬俑洗劫焚燬,這段罵辭是說不出口的。
所以,我認為秦俑坑的焚燬是晚於劉邦入關的項羽所為,其原因如袁仲一先生
所說的理由相同。
至於李鼎鉉先生所言,儘管項羽砸毀、洗劫了俑坑,而沒有焚燒的“牧童焚燬”
說,我也不敢苟同。假設項羽沒有焚燒俑坑,一個小小牧童能將俑坑燒得如此徹底?
疑問自然是眾多的,這個牧童共有幾隻羊掉入俑坑?如果是一隻,他只能燒燬一個
俑坑,如果是多隻分別撣入兩個俑坑,說明俑坑已千瘡百孔,棚木等自然不能相連,
如果有火燃起,也難以全部燒盡,總有一些斷裂處而免遭焚燒留於後世。況且這時
坑內已多次進水,潮溼的棚未能否點燃也是一個令人難以作答的問題。
無論是“沼氣自燃”說、“葬儀自燃”說,還是“牧童焚燬”說,其實都是犯
了同樣的一種錯誤,這就是撇開了秦俑坑曾遭大規模破壞和掠奪這個事實,單就焚
毀而論焚燬,從而使歷史的真實陷入了誤圈。假如按“自然”和“葬儀”說解釋俑
坑的焚燬,那麼秦俑坑就不應存在人為的破壞和掠奪。假如按“牧童”說,就不應
兩個俑坑均遭焚燒,或者說焚燒就不該如此徹底。
結束了對四位秦俑研究者的採訪,面對眼前的一堆記錄,它使我對秦俑坑的焚
燒原因有所瞭解的同時,也產生了新的疑竇。我覺得我同樣地走進一個怪圈中,難
以分辨東西南北,諸種不同的推論,除了有他們各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