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發現,人體的各個組織真的很奇特,自己運轉農帝長生訣,這些細胞組織就會吞食木靈之氣;而若是運轉炎帝焚天訣,這些細胞組織又會吞食火靈之氣。
兩種不同的力量,似乎都可以讓它們不斷的壯大。
它們就彷彿一個個獨立的生命體,可以吞食諸多不同的能量,來保持自己生命的延續。
想著想著,百里雲霄就發現自己之前好像忽略了一個問題。
若是將一個人的身體,當作宇宙,當作那個無窮大的零,那血肉細胞就相當於無數星辰,相當於無窮個一,它們都可以看做是獨立的生命體,存活在一個人的體內,只是在履行不同的使命罷了。
這何嘗不是如天上的星辰一樣,無時無刻不是在預定的軌道運轉?
若是自己可以將這些血細胞給開啟,一探其中奧妙,說不定還能獲得更大的好處。
想著想著,他就用自己的精神力,包裹住了體內的一滴血液,而後將其分裂成無數份,最終,只保留下來一個小小的血細胞。
血細胞俗稱血球,這也是百里雲霄所能觀察到身體的最為細微的部分了,當他將一股微弱的精神力,融入血球之後,這血球立即就如同有了靈性一般,變得格外的歡快起來。
百里雲霄藉助這個血球,觀察四周的情景,只感覺那狹小的血管,也彷彿濤濤大江一樣,發出轟隆的震耳聲。
他藉助這個血球,流轉了大半個身體,見證著各種生與死,同樣也在面臨著不斷衰老的危機,不過,當他企圖控制這個血細胞,改變原有的軌道之後,就發現受到了巨大的阻力。
倒不是百里雲霄自己沒有那個實力,而是因為這血細胞太小,所能容納的魂力也太弱,若是百里雲霄強行灌入更多的魂力,這血細胞還會有爆裂而亡的風險。
“有意思!若是我能讓這些血球都壯大,而將來我的靈魂也達到了分神境界,將分神遁入血球,那豈不是就能滴血重生,堪比那些八九的靈聖了。”
百里雲霄終於明白了前世都未曾明白的事情,前世他只是靈宗,相當於六九的境界,離八九還差兩個大等級,根本無法揣測靈聖的能力,甚至無法明白,一滴血如何讓一個人重生。
當然,這只是他的設想,他十分清楚,以自己有限的生命,終其一生,都不可能做到,他必須要將所有力量,都凝聚在一起,從而突破到更高的境界,才能獲得更長的壽命。
或許以後境界足夠高,壽命足夠長,再去嘗試那種做法也不遲。
“我不能培養太多,但是,卻能培養少量的幾個,醫學界普遍認為,一個血細胞,只能存活一百二十天左右,修行者血細胞的壽命應該會有所延長,但似乎延長的也不多,我用靈氣餵養一下試試!”
百里雲霄使用精神力,包裹了五個血細胞,免得它受到外來的傷害,將他們一同挪移到了下丹田,這裡有數百條靈氣和諸多的靈光。
百里雲霄調動五點靈光,分別靠近了這五個血細胞。
血細胞出於本能,就慢慢的將五點靈光,就給分別吞噬了。
其實,血細胞也並不比靈光大多少,與其說是吞噬,還不如說是兩者相互融合在了一起,但是,血細胞的體積並沒有變大。
可百里雲霄明顯可以感覺到,這五個血球,變得更有活力了,生命也得以延續更長。
“若是一直餵養下去,說不定它們可以和我本人一樣,一直存活下去!”
百里雲霄來了好奇心,又連續餵了十幾個靈光,之後就發現,血細胞居然不吃了,兩者不再相容,彷彿血細胞已經吃飽了一般。
一直過了半個小時,血細胞方才重新吞下一點靈光!
“你們五個,就現在在這裡待著吧,以後我會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