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不落的寫入信中,送入無主荒漠。
日子過的很平淡,錢歡實在不知道應該做什麼,在一日的清晨,錢家傳出一聲怒吼。
“老子要造原子彈。”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字都認不全還想造原子彈,他想的有點多了。這樣的突發情況在錢家不少見,錢候的日常抽風而已,但總有個別人是難以接受的,比如鄭連雨,此時他正一臉呆滯的看著這位抽風的大爺,隨後便被摟著脖子帶入廚房。
錢歡指著鍋碗瓢盆質問。
“是否會下廚,婉兒不會。”
鄭連雨連忙點頭。
“我可以學。”
“那學吧,我餓了,起床晚了,今日沒有早飯吃了。”
鄭連雨在下廚,錢歡在身後不斷問話,從年齡到是否是處男,能問的全部都問了,不該問的也問了。其實不問錢歡也已經瞭解了這個小子,那四十幾頁的詳細資料就擺在他的辦公桌上,鄭連雨的童年可算是在陰暗中度過的,並非嫡母所生,家中侍女剩下的孩子能有多高的地位。
生母在家不得寵,反而還會受到許多人的折磨,那個所謂的父親就是其中一人,最終在鄭連雨六歲時,他的生母再也無法忍受這般折磨的人生,選擇上吊自盡,就在鄭連雨的面前,他的房中,他跑出房間求了很多人,父親,爺爺,主母以及各位兄弟姐妹,但卻沒有一人願來此救下他的母親。
聽到最多的一句話便是,一個賤人而已,死了就死了。
自那個時候起,鄭連雨的心就變了,他不在與任何人親近,但他也遭到了折磨,因為有僕人向主母傳話,說他不懂禮數,背後辱罵長輩,更在房間**了他那賤人母親的靈牌。
至此之後,挨打受罵,捱餓受寒便是家常便飯一般,這一折磨就是七年,在他十三歲那一年,積攢了七年的月錢終於能買的起一些迷藥,就在那一晚,鄭連雨殺了人生的第一個人,那個當年向主母詆譭他的家僕,城外的一處破廟之內,鄭連雨釋放出了心中那壓制十三年的惡魔。
他將這七年所有的折磨落在了這個僕人的身上,因為他能體會這七年是痛苦是如何折磨人。
幾日後,他的父親在破廟內找到了鄭連雨,當時只有他父親一人進入寺廟,領著昏迷的鄭連雨走出寺廟時臉色十分難堪,將鄭連雨丟給侍衛時便下令燒燬寺廟,不準任何人入內。回到家中時,鄭連雨的父親三日未能下飯,那個場景此時他也不敢去想。
這真是一個十三歲的孩子做的?也就是因為這件事,他發現了鄭連雨的利用價值。
一支龐大的家族猶如參天古樹,既然為樹,怎能只有沐浴陽光的軀幹與綠葉,還需要一個隱藏在地下的樹根,用極端手段處理對家族不利之人。
日後不久鄭連雨便被逐出鄭家,暗中又回到鄭家成為隱藏在黑暗中的一支取人性命的利劍。
鄭連雨也學會了隱藏,遇人一副英俊的笑臉,而見過他那恐怖的一面之人已經不再這個世上。
這種人很危險,但是也很純粹,他會對為他好的人更好,好到無法去形容,因為他體驗了人世諸多痛苦,知道那種滋味。但對他有危險之人,恐怕下場不會好過錢歡告知武媚的那幾個酷刑。
“連雨,殺過多少人?”
十分突兀的一句話在錢歡的口中道出,正在灶臺前,一臉笑意的鄭連雨身子一顫,他差點忘記了,他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在錢家這一段時間內,他終於知道了家字的定義,面對錢歡的問話,鄭連雨沉吟了許久。
再次揚起笑臉。
“錢候,三百七十五人。”
“全部為了自己所殺?”
“為自己僅殺一人。”
“以後叫我歡哥吧。”
鄭連雨鄭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