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一個疑點了,當事人沒有精神方面的問題,也沒有賭債之類把人逼上絕路要當殺手的理由,怎麼就這樣正大光明地在監控下殺人呢?這是正常人能夠做出來的事情?
“在路上隨便買的水果刀,怕人不死一樣,紮了好多刀,到處是血… …”
這也是疑點,連當事人都說不明白,被抓起來之後,他倒是承認自己殺人了,就是反覆說“不知道”,表示完全不清楚自己為什麼會這麼做,一度還宣稱自己肯定是被鬼附身了,像是做清醒夢那樣子,知道在做什麼,卻完全沒覺得不對,無法控制自己的身體,直到做完了才猛然醒悟過來。
可惜沒有給他留下足夠的自首時間,保安從監控之中看出問題來,直接報了警,警察到得也快,可惜人沒救了。
何洋說完之後看向曲正軒:“你覺得他有什麼理由呢?”
作案動機往往是警察推斷一個案子的關鍵,首先這個人必有利益糾葛,如此才有動機,有了動機才能做之後的事情,全無動機就做這種事,顯然很古怪。
而那個有錢的女人死了之後,她的財產會被她的丈夫,早就跟她不和的丈夫接手。那個在公司毫無存在感的男人因此平白成了上億財產的擁有者,比起當事人,這個人其實更有殺人的動機,因為受害者早就出軌了,而他也知道自己戴了綠帽子,之所以隱忍,不過是因為那些財產罷了。
“會是催眠嗎?”曲正軒這樣說著,想到的卻是精神控制,如果… …算了,先去看看。
何洋也是這樣的意思,憑空猜測太無序了,還是要看看具體情況再說,不過這種可能,幾乎沒有,哪來的時間呢?那兩個,也沒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