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年來,她的日子似乎是過得更好了,不但早餐店已經步上軌道,而且還有死黨陪著過生日。
他實在是不該再用回憶來自我折磨了,他早就應該要如同兩年前所說的話一樣——
對她放手了。
半夜十二點,一輛銀色休旅車停在古安妮住處前。
王爾德從駕駛座下了車,替古安妮開了車門。
“我可以再打電話給你嗎?”王爾德問道,斯文臉上盡是笑意。
“可以啊。”古安妮點頭,給了一個甜甜笑容。
“你的早餐店在哪裡?”他好奇地問道。
“可愛吧。”古安妮指著家門斜對角的那家小小店,嘻嘻一笑。
“感覺像是一家咖啡廳,而且顏色粉嫩又可愛,很適合你。”
“是啊,有空來吃早餐,我請客。”古安妮豪爽地說道。
“沒問題,我一定會再來的。晚安。”王爾德俯身飛快地親吻她的臉頰。
古安妮起了一身雞皮疙瘩,乾笑地後退了一步。
“抱歉,嚇到你了。我情不自禁。”王爾德以為她害羞,笑容於是更加燦爛了些。他朝她揮揮手,坐上車揚長而去。
古安妮朝他的車子揮揮手,卻沒有馬上回到家裡。反正,回到家裡也是一個人,老爸要後天才會回家。
她於是慢吞吞地踱步到對街小公園,在一張石椅上坐了下來,抬頭看著中藥店的四樓。
不用想,燈光當然是暗的。
她嘆了口氣,把今晚收到的生日禮物擺在腳邊。
她已經二十二歲,確實是應該要改變了。
兩年來,她的生活裡沒有了白哲希,不也一樣過得不錯嗎?她從學校畢業,正在為前途彷徨,才想著要開間早餐店時,乾媽馬上便提供了一間親戚的空店面,而她的老爸則很乾脆地掏出了資金。
於是,她就這麼成了早餐店的老闆娘。因為沒有別的寄託,她把每個客人都當成朋友。早餐店的生意於是從開店第一天開始,就興隆地超過她的想像,客人愛吃早餐,也都愛和她閒話家常。
半年前,莫名其妙來了個記者,在經過報紙的報導之後,生意更是忙到不行。她甚至得多請一個幫手,才有法子顧好客戶。
嚴格說來,她的日子過得不錯,也有幾個人追求過,她甚至也和一、兩個人短暫地交往過。
但是,她對他們總是沒法子放下比朋友更多的情緒。閒話家常,關心彼此都是她可以做到的範圍,但當對方深情款款地凝望著她時,當對方的唇落在她唇上時,她總會習慣性地抗拒。
她知道自己沒忘記過白哲希。
有白哲希在時,她想要自由。然而,當她一旦開始獨自生活時,她才知道自己以前是如何地被人呵護著的。
他還沒去英國前,她沒拿過兩公斤以上的東西。因為他老愛說她笨手笨腳,會砸壞東西,總會把東西一手接下。
開了早餐店後,她知道自己的熱心、願意傾聽,是生意興隆的原因之一。但她也漸漸地發現,她一個人是沒法子解決所有人的問題的,於是,開始學會分別親疏遠近的朋友。至少總得把自己的日子先過好吧——
多可笑啊,分手後,她記得的,反而是他的種種好了。如果時間能倒轉,一切又會是如何呢?
古安妮長嘆了口氣,抬頭看向月亮。
突然間,一道黑影衝到她面前,扯住她的皮包和她腳邊的名牌提袋。
“救命!”古安妮大叫出聲,死命抱住皮包與她的生日禮物。
搶匪一腳踢向她,她悶哼一聲,卻堅持不放手。
搶匪於是扯著她的包包,快步往前跑。古安妮則因為不鬆手,所以被拖在地上滑行了一公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