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幅畫面,他一個變態都覺得變態。
警察和對方律師適時出現,勸道:“現在輿論在狗主人那面,我們建議你和解”
幾個愛狗人士也叫輿論?劉稱欣撇撇嘴:“怎麼和解?他們不是要嚴懲嗎?”
“人家是外國狗,每天伙食費都要好幾百,你給打死了,出於人道主義是不是得賠點?這樣,你賠個十萬就好。”
“呵。”劉稱欣嗤笑一聲:“我算不算見義勇為?那一家狗給女孩家賠了多少?”
“你屬於防衛過當,根據附近攝像頭,狗在停止侵害時你依然在揮拳,而且沒有證據表明是狗先咬的人。”
劉稱欣問道:“狗和人能一樣?再說不是有攝像頭嗎,全過程你們看不到?”
“哦,那段丟失了。”
‘...你特麼在逗我?’劉稱欣心底怒罵,嘴上卻沒吱聲,辱罵警察的事他不幹,嗯...不敢。
律師繼續說道:“至於委託人補償女孩多少錢就和你沒關係了。”
水至清則無魚,任何隊伍都存在幾個敗類,劉稱欣不想和他們糾纏了:“很好,你讓狗主人告我去吧。賠錢?我賠她個大逼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