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辦公室,一下子進入了緊張氣憤。今天尚之周是來和她抬槓的,這點唐之凌總算是搞明白了。但又搞不明白,她心裡想的什麼。真的是為了免除騷擾者?說起來,不就那兩個人。一個是林蕭,一個是夏子嵐。夏子嵐倒好說,就算兩人真的離婚,尚之周不同意的事,她絕對也不會為了在一起,毀掉這些年的感情。至於林蕭,沒離婚,已經如此明目張膽示威。離婚豈不是直接抓人?
離不離婚,並不影響林蕭對尚之周的態度,這點唐之凌認為尚之周應該知道。然而此時她提的這個要求到底是什麼目的?
「離婚了,只要你有需要,我一樣可以幫你,沒必要一直拖著。」唐之凌怕夜長夢多,以後會發生什麼,沒有人可以預料。
「那不一樣,我不喜歡和陌生人搞什麼親密動作?離婚了,你就是外人。」語氣堅定,劃分界限。
外人?這時候,身份簡直是天差萬別。不過親密動作是怎麼回事?忽然想到這點,抬眸很是認真的盯著尚之周那雙異常堅定的眼睛。
「你要搞什麼親密動作?」
「……」
「你不是說要有親密動作嗎?什麼樣的親密動作?你說說?萬一……」這次總算找到話語權,唐之凌也想狠狠的整一次尚之周,想把之前受的氣,一次性還回去。
「能有什麼親密動作,我們結婚都沒有什麼親密動作,假裝談戀愛,更不會有了。」尚之周有種心虛的感覺,說話的底氣,越來越弱。「你到底答應不答應?」
「你談的條件不明確,我當然需要了解清楚。否則,我不會答應的。我是商人,自然需要確定自己利益最大化。」
「你……」尚之周輸了陣勢,心中不停的埋怨自己的這張臭嘴,怎麼能亂說話。「我說了我們只是假裝談戀愛,沒有其他的。你不答應,那恕我不奉陪。」
尚之周見形勢不妙,想要自己先走,回去想對策。唐之凌要離婚,只要她不同意,除了走法律程式,目前應該沒有別的出路。
「一年之內隨時離婚,這是條件,我會再準備一份協議,到時你記得簽字。」兜兜轉轉,唐之凌別無他法,想著只要和尚之周在一起,總有機會拿到那份《離婚協議書》。
「隨時離婚。」尚之周剛走兩步,見人同意,很爽快的轉身,一臉得意。「只要我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我們就毫無瓜葛,自此陌路。」彎腰把垃圾桶裡的那份《離婚協議書》拿起來,然後用手掌鋪平整,開心的離開辦公室。
今日的陽光太過耀眼,尚之周無力的倚著公交站牌,「啪啪」的聲響,早已把「離婚協議書」這個五個大字侵染了一半。
作者有話要說: 週週耍小心思
第64章 法則
答應了條件, 唐之凌還是忙完半個多月才回去的,偏偏尚之周不在家,只在桌子上留了張紙條, 說出差幾天。
自從和尚之周認識以來, 她出差這種事,還是第一次。她說出差, 唐之凌自然也不多問。
只是因為應酬晚上十一點才回家的唐之凌,卻在小區遇見剛從計程車下來的尚之周。司機師傅幫她把行李箱從後備箱拿下來,說些客氣話,上車走了。
彼此這樣的相遇, 不知太意外, 還是原本安排好的劇情,兩人一時間不知道該如何開口。
「回來了。」唐之凌隨口一句, 聲音很輕。
「恩。」尚之周拉著行李箱進了公寓, 她沒有去看唐之凌臉上的表情, 但從她身上散發的酒味, 是掩飾不住她出去做的事情。「晚上吃飯,下次別穿低領領的裙子了。」
「……」唐之凌一臉蒙圈。低頭很是認真的看了一眼自己的穿著, 裙子確實有些短,但領子也不算太低。和自己衣櫥裡掛的那些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