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張書桌理所當然併成帥氣的L形,書桌正向正面對窗戶。
我喜歡寫小說時有自然光,很有朝氣。
搞定大傢俱的位置,第一件事就是將《棒棒森林》放在書櫃最顯眼的位置。
我後退了幾步,想像著一個畫面。
「總有一天,要讓你的弟弟妹妹們塞爆這個書櫃。」我科科科笑。
大掃除開始。
我將拖把插進水桶裡,就這麼溼答答拔起來,摔在木頭地板上寫書法。
聽膩了〈情非得已〉,我開啟我生平第一臺蘋果筆記型電腦,將一張盜版CD放進光碟機,一陣驚悚的喀喀聲後,光碟退了出來,我不放棄,咒罵幾聲後又將品質低劣的盜版CD插了進去。
話說兩個小時前,我瞥見路邊的盜版CD攤販上有一大堆的紅色。走進一看,幾乎都是一個全身包在紅色連身運動外套裡、只露出一張臉的歌手專輯。
那張臉還不怎麼帥,但一副就是自以為帥的模樣。
「…有那麼紅嗎,居然被盜成這樣?」我大概是不以為然地冷笑了。
抱著預備討厭偶像的古怪心情,我丟了五十塊錢在無人看管的紙箱裡。
現在,拖地缺了背景音樂,於是我按下了播放。
第一首歌。
第二首歌。
第三首歌…
第四首歌過去,我楞楞地將拖把插回水桶。
「…」我赤著腳走到書桌邊,開啟印得亂七八糟的盜版歌詞。
沒辦法,我完全聽不清楚這個人支支吾吾究竟在唱什麼,為什麼嘴巴含著一顆滷蛋還可以當歌手呢?現在社會已經盲目到只要長得帥、什麼人都可以發片的地步了嗎?問題是,這個人又不帥?為什麼…為什麼…這個一點也不帥的傢伙的歌竟然…竟然這麼酷
我看著歌詞,幾百萬個毛細孔像喇叭跳動。
「這個人…會改變世界吧?」
這就是自我中心太強的人的偏執,以為自己就是全世界了。
我坐下,將音樂開得更大。
那是我買過的最後一張盜版CD。
很快的,像龍捲風一樣的…
這個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