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我們穿成這樣出門?”
張遠霄理所應當:“當然,現在就要穿了,不然等下到了體育館,人生地不熟,人又多,我們哪裡有時間找地方換啊,怎麼,你該不會是嫌棄它們吧?”
張姣姣立刻瞪大了眼睛,回答:“怎,怎麼可能,這可是頌頌的應援衣,我怎麼可能嫌棄。”
張遠霄點頭,“這還差不多,這可是我家頌頌的應援衣,你就算是不想穿也得給我穿。”
張姣姣:“……”莫名有種自己爸爸被葉頌搶走的錯覺!張姣姣覺得有些憋屈,這可是自己的爸爸啊,從她懂事起就一直陪在她身邊,幾乎是對她百依百順的爸爸啊,那是屬於她一個人的爸爸啊。
以前,每每同學們說起爸爸的時候,張姣姣總是很開心,也很驕傲,因為她雖然沒有媽媽,但是她的爸爸卻很好,比其他所有人的爸爸都要好。
可現在,爸爸粉上葉頌,是葉頌的爸爸粉,總有一種葉頌搶走了她爸爸,葉頌在爸爸心裡比她這個女兒還要重要的感覺。
有點憋屈,又有點難過。
不,這肯定是錯覺!
在爸爸的心裡,她肯定是最重要的。
直到被爸爸拖著下樓,張姣姣有些低落的心情還沒恢復過來。
父女倆走到路上,身上的衣服,頭飾,還是引起了一些人的注意,不過也不算多。
每每那些目光落在自己身上的時候,她總覺得有些羞恥,恨不得走得快一些,讓那些人不要看她,甚至還有人看著她指指點點,小聲地支支吾吾,要不是修養好,張姣姣都想懟回去了:看什麼看,有什麼好看的,我穿上我偶像的應援衣,我光榮,你們知道頌頌的優秀嗎?
雖然心裡這麼想,但張姣姣還是覺得有些不自在。
只是看旁邊的爸爸一副悠閒自在,很是隱隱興奮的樣子,她又什麼都說不出來。
終於,在受到諸多目光的洗禮之後,父女倆終於來到了晶方的體育館。
演唱會的時間是晚上的七點半,如今距離演唱會開始還有三四個小時的時間,可遠遠看著,外面已經聚集了不少人,不,不是不少人,而是可以用人山人海來形容了。
要不是有人維持秩序,說不定這路就給堵住了。
放眼望去,幾乎全部都是年輕的小姑娘,什麼應援衣,熒光棒,橫幅都能看到,場面可謂是非常熱鬧。
“人真多啊。”到了這裡,張姣姣就忘了之前一路上來的尷尬和羞恥,畢竟他們這身裝扮,在這一群人,不算是另類,反而你如果穿著常服來,才算是另類。
“頌頌真是受歡迎啊,粉絲真多。”張姣姣繼續感慨。
張遠霄沉默著沒有說話,看著這龐大的粉絲群,心裡感慨,確實葉頌的粉絲很多,幾乎上都是如同張姣姣這個年紀的小姑娘。
這個年紀的小姑娘,大部分都是學生,不會自己賺錢,拿著父母賺的錢來追星,大幾千塊的花,甚至不怕父母擔憂,不遠千里迢迢來這裡看演唱會。
張遠霄不知道該怎麼評價這種現象和態度。
不過,希望這些抱著幻想的小姑娘今晚能承受住他給的驚喜吧。
張遠霄和張姣姣排了隊,驗了票,一個多小時後終於進入到了場館裡面。
坐下來的那一刻,張姣姣暗暗鬆了口氣。
剛才在外面排了一個多小時,也站了一個多小時,真是累啊。
“爸爸,幸好你買的是有座位的。”不然一直站著到演唱會結束,她可受不住。
演唱會據說七點半開始,晚上十點半結束,整整三個小時,如果從現在開始站到晚上十點半,她肯定累癱了,說不定明天起來雙腿就不是自己的了。
“就算買不到有座位的,咱們也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