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沒有這回事。”
“是嗎?”我定睛看著呂益強的臉,“我是在傍晚六點左右被警員帶到這裡來的,在警局裡才剛吃完便當,你就出現了。”
“那又怎樣?”
“我不相信你有這麼閒,隨時在等候我來。”
“我剛剛解釋過,下午李英齊來找過我。”呂益強的表情無甚變化,“他事先也寫了e…mail。”
“可是,辜明卉的案子發生在天母、高家薇的案子在東區,許卿怡的案子在士林。不到三個小時,警方就已經找齊三件案子的結案報告,並且評估出這確實是一連串有計劃的犯罪,相信兇手就和林小鏡在一起……請問,會不會太有效率了點?”
呂益強從椅子上站起來,伸了一下懶腰,沒有特別理會我。
“張鈞見,你真的真的太多疑了。”隔了兩分鐘,呂益強總算才開口。
“警方到底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注意人體自燃案的?”
“第一個案件。”
“許卿怡案?”
“嗯。”
“真早,”我刻意誇張地睜大眼睛,“警方比我想象得要聰明多了。”
“謝謝。”
“原來你已經偵辦這些案子這麼久了。那麼,在李英齊出現之前,警方對連續焚屍案已經作過詳細的調查了?”
“沒錯。”
“為什麼沒有將訊息公佈?”
“誠如你剛剛說的,一旦發生不可思議的怪案,我們有時候會秘密調查,從頭到尾不讓媒體披露。這是為了避免‘模仿犯’的出現。”
“模仿犯?”
“有樣學樣的後繼犯罪者。充滿想像力的犯罪者畢竟是少數,他們天才的犯罪手段若是公諸於世,經常會引起二流犯罪者的競相學習……萬一連續謀殺案的第一件是甲作的、第二件是乙作的、第三件是丙作的──到時候警察會累死。”
我想起,網路世界也有相同的例子。天才駭客少之又少,但他們研發出來的攻擊程式,如果放在網路上供人下載,就會出現一大票兇猛的小角色破壞網路安全的慘況。
“我就知道。你總是出現在奇特的案子裡。”
“你不也是?”
我們不由得相視微笑。
“許卿怡案發生後,在隊上曾經引起激烈討論。”呂益強坐回我的面前,“一開始就有人認為,這是一樁惡意縱火未遂事件──犯罪者可能先將許卿怡下藥或勒昏,接著在現場放火,要偽裝成許卿怡在火場中逃生不及的火災。沒想到,因為某種特殊因素,導致屍體被燒燬之後,火就熄滅了。”
“你們有人想到人體自燃嗎?”
“這是發生了高家薇案之後的事了。”呂益強又露出沉鬱的神色,“我們浪費不少時間,請益過國外鑑識專家,也聽說了哈安博士的研究。總之,在李英齊出現之前,我們已經有了相同的結論。
“但是,連續焚屍案的破案關鍵並不完全是在犯罪手法,而是在兇手的身份。我們曾經把兇手範圍設定在曾有消防工作經驗的精神異常者。消防工作必須隨時待命、繃緊神經,面對四處噴竄的火舌與濃煙,生死之隔只在一念之間。這樣的工作型態,往往會造成精神疾病。
“火焰是一種令人捉摸不定的發光體,在我處理過的案例中,縱火狂一看到燃燒的火光就會極端興奮。然而,能夠引發火勢的縱火狂,通常沒有能力控制火候,所以我們才會懷疑兇手有消防工作經驗。
“兇手可能透過網路結識了許卿怡,與她見面後動了殺機,案發之後又想毀屍滅跡,因此利用自身的專業知識進行偽裝。
“另外,我們在許卿怡的個人電腦中,發現無名女子的上吊自殺影像後,曾一度懷疑殺人動機與此有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