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拿著這個找他領錢。”
蕭伊庭很好奇,那到底是個什麼東西,欠條嗎?
“請宣讀紙上的內容。”審判長說。
周巧月支支吾吾地,“我……不敢念……法官,坦白從寬是不是?我念了……可以不坐牢嗎?”
審判長只再一次強調證人應當如實提供證言,有意作偽證或隱匿罪證要承擔法律責任,而後要她宣讀。
周巧月這才結結巴巴開始讀,“欠條。茲欠周巧月人民幣五萬元整。於2012年3月前以現金還清。欠款人蕭伊庭。欠款人身份證號1xxxxxxxxxxxxxxxxx。2012年2月26日。”
唸完,周巧月指著欠條,“這裡……有他的簽名……”
審判長問蕭伊庭,對於周巧月所述以及證物有何異議。
法警便把欠條拿給蕭伊庭看。
他一看,列印的欠條,不過,卻還真的有他的簽名,他的字型,足以亂真,就連他自己乍一看,也看不出來不是他寫的,還2月26日,竟然在他申請法院調查取證之前,這麼一來,這周巧月完全可以說,調查取證之前他就去教唆過她了……
看來這個人,真是做足了功夫……
他聲音略沉,緩慢而清晰,“有異議,我沒有簽過這樣的欠條,也沒有教唆證人做假證,申請調查取證經法院批准,真實規範,筆錄、錄音錄影證據俱全。我可以問證人幾個問題嗎?。”
他沒有申請筆跡鑑定,筆跡鑑定本身就是一種很難的鑑定,而這字寫得真和他的一模一樣,根本就是以他的字為模板摹的。
審判長准許了他的請求。
他遠遠地凝視著她問,“你剛剛說,不知道我的名字,所以走到我面前來指證我?”
“……”周巧月十分慌張,應該說,她自從進來就一直在慌張,“是啊……我不知道……”
“可你剛剛念欠條的時候念名字了。”
“我……也是看著念,才記得的……”
蕭伊庭對審判長道,“我可以寫幾個字嗎?”
“可以。”審判長再次准許。
他在法警的監視下,在白紙上寫了十個很大的字,“請問,這十個字裡,哪三個字是我的名字?”
他把紙張交給法警,法警出示給周巧雲看。
周巧雲傻了眼,盯著那十個字,猶猶豫豫的,“這……這寫得太草了,我看不了……”
蕭伊庭沒說話,眼眸裡是沉著的冷笑,他蕭二擅長行草,可硬筆行書也是拿得上臺面的,這十個字寫的行書,可比他的簽名還工整得多。
法警把紙呈給法官。
蕭伊庭再一次請求,“審判長,請求讓證人辨認。”
“證人,請認出辯護人的名字出來。”審判長於是又讓法警把紙出示給周巧月看。
周巧月憋得臉通紅,不斷看向旁聽席,最後憋出一句話來,“你們別欺負我不識字的老太婆啊!我只有那三個字連起來才認識,分開了我怎麼認識?”
“哦?你不識字?”蕭伊庭反問,他記得,周巧月確實是不識字的,做筆錄的錄影裡可有一段,筆錄結束要她簽名,她就說不識字,還問簽在哪……
周巧月馬上意識到自己說錯了,“不是!我只認識一部分字……”
“那你認識我的名字嗎?”蕭伊庭追問。
“認識……”周巧月覺得,這不能說不認識了,可是,轉念一想,也不能說認識啊,又得逼著她在裡面揀字兒呢……“不!我不認識……”
說完,周巧月情緒崩潰,再也控制不住,大哭起來,審判長再三請她控制情緒,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