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錯了。
這一熟,好感度再多一些,很多事情就好辦了,他們將來可以一起談談人生、談談理想……好吧,就算湯東對這些不感冒,總是可以再談談廚藝了吧!
三年!
現在還有兩年多,水若冰準備用一年的時間,和湯東混個無比熟悉,然後再用半年的時間,把這份熟悉轉化為痴迷!現在她還想不到怎麼令湯東痴迷,但她想著,只要熟悉了,就好辦了,畢竟那時候,她應該已經能摸清湯東的喜好、性格,接下來,也就是投其所好了。
這一段時間,她沒少看有關愛情的世界名著,還研究了幾個歷史上比較著名的愛情故事,比如梁祝、比如唐明皇和楊貴妃,再比如近代的那個查爾斯王子,這三個故事給水若冰帶來了三個啟發。
第一個是梁祝,梁山伯和祝英臺之所以能生死相許,最後化蝶,關鍵的還是他倆認識,他們兩個要不認識,那當然一切休提,認識不說,還很熟悉,而之所以能熟悉,是因為他倆在一個書院讀書,這樣天天耳鬢廝磨,沒感情才奇怪呢!
至於第二個,說起來道德有點問題,而且最後唐明皇還犧牲了楊貴妃,但楊貴妃也算是享受了十多年的後宮粉黛無顏色的待遇,這對一個帝王來說,是相當不容易了。
楊貴妃也許真長得很美,但之所以能令唐明皇那麼痴戀,關鍵的,還是人家倆有共同語言啊!你看,一個吹簫的,一個跳舞的,這絕對不愁沒話題!
至於最後的那個王子,老實說,水若冰是喜歡戴安娜的,起碼,也覺得她風采迷人,氣質高雅,她甚至覺得查爾斯是配不上她的,可是最終查爾斯卻選擇了另一個,不管他們中間有什麼樣的事情吧,根據評論家的分析,那就是卡米拉給了查爾斯戴安娜所不能給他的溫暖、安全感和理解。
所以,要有感情,要令皇者痴迷,那就第一要有時間相處,第二要有共同語言,第三則是給他他想要的,像查爾斯那樣需要依靠的,就要給他依靠,像湯東那樣……唔,她還不知道他需要什麼,不過她總會知道!
“一年後,我總應該能升到六級了,到時候我高階廚藝也完滿了,初級裝扮也要上升了,再施展手段,還拿不下一個湯東?”
自從空間裡多了二十萬,水若冰的信心就一下子暴漲了起來,現在她頗有一種神擋殺神,佛擋弒佛的感覺……除了眼前這該死的堵車!
“車錢給你,我就從這裡下了。”
眼看前面的車龍還漫漫無邊,水若冰一咬牙,拿起了自己的東西,待司機將零錢找給她後,她依然的開啟了車門。
“真是猛人啊……”看著水若冰的背影消失在車龍里,司機感嘆,“這也不知道,是趕著見誰呢!”
——若不是趕著見人,怎麼可能穿著高跟鞋奔跑?
水若冰的身高不低,再加上過去的工作,她大多都是穿旅遊鞋、運動鞋,就算偶爾買雙帶跟的皮鞋,也就是三四公分,但是在今天,她踩了一雙足有七公分的靴子!
這是她特意,為去見湯東做的裝扮。看了這麼多天的時尚類的雜誌,不說培養了她多少時尚感,總知道了一些東西,再加上初級裝扮也修滿分了,她對穿衣打扮,也形成了一些例如穿衣要有風格,衣服和鞋子要配套這樣的概念。所以她今天穿的,是一雙黑色的長筒皮靴,然後上身是一件白色的高領毛衣,□是一條黑色的五分短褲,沒有穿打底褲,而外面,則套了一件同樣黑色的,雙排扣的拉風風衣,頭上還戴了一個黑色的貝雷帽,這一身打扮,倒也稱得上帥氣,只是她那雙皮靴,足有七分高的跟!
她就這樣,一手提著巧克力,一手捂著貝雷帽,奔跑在車水馬龍間,一路,倒也著實吸引了幾個眼球,而就在她在這裡奔跑的時候,周樂正在練習刀工,雖然他說不在乎,但心中也是為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