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翠湖,”芝芝親親熱熱地拉著她的手:“我常常在背地裡稱讚你,說你最有人情味,最肯幫助人,最大方。”
翠湖望住她,眼睛裡,露出好幾個問號?
“你說過不做罪人,不會搶別人的未婚夫,既然如此,我想請你把天龍讓回給我。”
“史小姐,愛情不是一份禮物,不可以互相轉送,因此,我拒絕你的要求。”
“拒絕?你是說,非要嫁給天龍不可?”
“是的!你求我,罵我,打我,用錢收買我,也不能改變我的主意。”翠湖堅決地說:“我非要嫁天龍不可!”
翠湖的態度,令跟她生活了19年的丁雅圖感到驚異,這不象他怕事的女兒。
“你搶我的未婚夫,你不覺得可恥?”
“我並沒有搶你的人,因為,你早已和天龍解除婚約,你和他毫不相干。”翠湖提醒她:“別忘了,我是你和天龍解除婚約的見證人!”
“你下流,卑鄙,沒教養,”芝芝面色一變,指住她罵:“別以為天鳳母女支援你,你就可以霸佔天龍。天龍根本不愛你!”
“也許是的!不過,他是一個守信的人,他會和我結婚。”
“哼!我會把天龍搶回來!”
“我歡迎公平競爭。”翠湖坐下來,很鎮定:“我提醒你,你只有3天時間,3天后天龍就和我結婚!”
“你別神氣,你等著瞧,我要你空歡喜一場!”芝芝的手指指著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