麼?
不光律師會為難,那些當事人多半也無法理解,哦,他給錢,我也給錢,憑啥最後他判得輕,我判得重?
此外,
這樣一來,也可能會導致司法不公正的情況出現。
就拿這次的案子來說吧,
24個偷瓜老燈,其中佔據主導地位的,毫無疑問就是王福奎,再加上王順安和朱大山,其他人其實基本都是被他們慫恿教唆的。
如果這些人的律師都是同一個人,那他站在王福奎的角度,就得儘量撇清自己主導身份,而站在其他人的角度,就要儘量把責任推給王福奎,說自己是被他矇騙之類的。
這就很難。
所以,
才有了這麼一個規定。
同案多名被告,不能用同一個辯護人。
必須得各自聘請律師為自己辯護。
這些律師的對手,除了公訴人之外,就是其他辯護人。
被告之間相互甩鍋,自然就會互為對手。
所以王福奎等人都是各自找的律師。
不過,也有些頭鐵的,或者純粹是沒有法律常識的,又或者腦子拎不清的,壓根兒就沒有找律師。
當然,也可能他們沒錢或者捨不得花錢。
反正確實有八九個老燈,沒有找律師,他們準備自己為自己辯護。
或許在他們的心裡,所謂的法庭辯論,法庭交鋒,打官司這種事兒,就跟吵架差不多。
只要嗓門兒大,就能贏?
真的很刑啊。
“哼!趙剛小子,你還有臉來?”
“我看你們一家三口,良心都被狗吃了!屁大點的事兒,揪著不放,你們也是真有出息。”
“就這點格局,活該你們一輩子發不了財。”
“我不就是拿了你們幾個破南瓜,多大點事兒,至於這麼斤斤計較?你這分明就是故意害我們!”
“我孫子要是因為這個不能考公務員,我跟你沒完!”
“我呸!一家子畜生!”
“你們做這些缺德事兒,真不怕天打五雷轟,你們會遭報應的!”
“年紀輕輕不學好,一門心思害人,也不怕斷子絕孫!”
“”
偷瓜老燈看到趙棟樑一家三口,頓時就摟不住心裡的火,在那邊唾沫星子四濺地罵罵咧咧了起來。
不知道的還以為他們受了多大的冤屈。
可實際上呢?
這幾個老燈才是那個喪良心的貨。
趙棟樑氣得攥緊了拳頭。
年輕人血氣方剛,哪裡受得了對方這麼指著鼻子罵。
當場就氣得要爆炸了。
紅著眼睛,嘴角抽動,呼吸變得粗重。
就要罵回去。
雖然不能動手,但罵幾句總是可以的吧?
又不是受氣包,總不能光捱罵不還手!
可就在這時,
趙剛卻伸手攔住了他。
吵架,是最低階的還手方式。
尤其是面對補藥碧蓮的老閉燈,你罵他,對他的傷害太低了,反倒是他罵你,能把你氣夠嗆。
這時候,就得轉變戰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