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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張三殺瘋了

說道:“我,林北,拒絕調解!並請求合議庭對被告從重判處,以彰國法,以正視聽,以安民心!”

調解是不可能調解的,這輩子都不可能調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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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把這些網路噴子小蘚釹都送進去吃公家飯才能心情舒暢。

“下頭男!”

“草泥馬林北,三天之內殺你全家!”

“你這麼害我,你會遭報應的!”

……

被告們紛紛開罵,但很快便再次遭到法警鎮壓。

林北瞥了眼,淡淡說道:“審判長,被告的態度你也看到了,沒有絲毫認罪悔罪的意思,這種人,簡直罪有應得!”

蘇貫徹深深看了林北一眼。

原告拒絕調解,那沒啥好說的了,正式進入庭審!

原告律師宣讀起訴狀……

被告律師宣讀答辯書……

然後就是舉證質證。

張三率先舉證。

他準備的證據不多,但絕對夠用。

本身這種網路誹謗的案子就比較簡單。

最關鍵的證據就是被告的侵權言論,當然是做過證據公證的,保證真實、合法、有效。

此外還有一些輔助證據。

張三一出手,就知有沒有。

這些證據雖然簡單,但環環相扣,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可以說無懈可擊。

而辯護律師呢,其實壓根兒也沒準備質證。

這案子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罪名成立可以說板上釘釘。

做無罪辯護完全沒勝算。

只能做罪輕辯護,當庭認罪,然後儘量尋找法定或酌定的減刑情節,給當事人爭取減輕刑罰,這才是最明智的。

舉證質證結束,法庭辯論開始。

然後……

林北算是真正直觀地感受到了法外狂徒的厲害之處。

雖然他擁有全系法律精通,對各種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都爛熟於胸。

但這僅限於死記硬背的程度。

你問他哪部法律第幾條是如何規定的,他能一字不落地背出來。

可也僅限於此,距離靈活運用還差得遠呢。

就好像即便你能背下所有數學公式,也並不意味著你就能考滿分。

法庭辯論可沒那麼簡單。

光知道理論知識遠遠不夠,還需要大量實戰來積累經驗。

而且法庭辯論說實話,很多時候並不是看你是否對相關法律法規特別熟悉,而是看你的邏輯思維能力、臨場應變能力是否足夠強大。

是否能敏銳地從對方的發言中找到破綻,一舉擊破。

此外在法庭辯論的時候往往還需要用到一些指導案例來輔助說明情況。

這些林北都是不具備的。

但他能明顯感覺到,在這個環節,對面的辯護律師簡直是被張三按在地上摩擦。

差距太大了。

雙方完全不是一個段位的。

張三聲音洪亮,擲地有聲,語速快且流利。

各種法律條文、司法解釋那是信手拈來,即便是不懂法律的人聽了,也會在心裡感慨一句,好踏馬有道理啊!

至於對面的辯護律師。

剛開始還能勉強招呼兩下。

但是很快就支撐不住了,完全跟不上張三的節奏……

這也就算了。

偏偏張三還是個“噴子”。

“我怎麼都沒想到這種話會從一個專業律師的嘴裡說出來。”

“現在律師執業證這麼容易考的嗎?我覺得你完全不適合當律師,也不具備一個律師的職業素養!”

“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