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詞,是源於初中英語試捲上的一個閱讀理解。
文章很短,開篇就說賢者看到個年輕人正在吃一條魚。賢者問年輕人:「young an why are you eatg that fish?(年輕人,你為什麼要吃這條魚?)」
年輕人答:「becae i love fish(因為我愛魚)。」
「你愛這條魚,所以你將它從水裡撈起來,將它宰殺,烹飪?」賢者說,「請別告訴我你愛這條魚。你愛的是你自己。因為這條魚鮮美可口,所以你吃它。」
曾經丁凱復的愛,正是如此。他愛,是因為餘遠洲能滿足他生理和情感上的需求。
長得可心,像他心裡的老師。人也乾淨,不用擔心染病。而且還聰明,帶給他前所未有的刺激。
就像是逮一條極其鮮美且稀少的魚,再怎麼執著地追著跑,最終目的也不過是為了吃。
那不是「愛」,那是一種「需要」。
如今的丁凱復,仍然愛著餘遠洲,但他的愛已然變得純粹。
從失去餘遠洲那日算,已經過了將近七年。這七年,他自信過,迷茫過,虎b過,瘋狂過。一直急得團團亂轉,不知道到底該怎麼辦。
但在三十五歲這一年,他終於找到了正確答案:不怎麼辦。
不去想讓餘遠洲怎麼辦。他接受餘遠洲給的結局,尊重餘遠洲的意願。
就像王小波的那句名言:你要是願意,我就永遠愛你。你要是不願意,我就永遠相思。
這份真誠的「愛」,讓餘遠洲第一次對丁凱復生出了「虧欠」,進而產生了動搖。
一方面,他知道自己也沒放下丁凱復,在幻想一個破鏡重圓的可能;另一方面,理智和經驗又強迫他不要心軟。
像是憋著個打不出來的噴嚏,遲遲下不定決心。揣著明白裝糊塗,就這麼掩耳盜鈴地過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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