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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我們每一個人都以為。我們可以解放黑人。我們可以給與黑人自由,那麼我們就應該給予中國人同等的待遇。這是人類的尊嚴,但是……”
作為美國的國務卿西華德,曾經直接參與了那場談判。在談判之中,中國人完全處於強勢地位。當然,他們的強勢並不僅僅是因為他們在戰場上擊敗了英國人。而是他們抓住了一些加利福尼亞對中國人的歧視性行為,所以他們理直氣壯的提出了他們所謂的移民要求。
“我們都沒有想到,中國人居然會利用那個移民條約,像洪水一般,瘋狂的湧入西部,現在他們甚至要把整個西部變成他們的。”
這正是所有人最痛苦的地方,面對瘋狂湧入西部的中國人。華盛頓根本就沒有辦法阻擋他們,因為兩年前,就已經簽署了兩國之間的移民條約。
根據這一移民條約的商定。在美國中國移民將擁有與歐洲移民同等的待遇。換句話來說,歐洲移民在美國享受什麼樣的權利。中國移民就要享受什麼樣的權利。
“如果當時我們在謹慎一些的話,現在我們完全可以向他們徵收一些比如說像人頭稅之類的特別稅,這樣我們就可以阻止他們進入。而不是像現在這樣,他們只需要支付10個美元。就可以得到一百六十畝土地。”
在西華德這麼抱怨著的時候,他特意向總統看了一眼,也許當年,他根本就沒有想到,有一天,中國人會利用美國的法案,瘋狂的湧入美國。
原本在美國獨立後,聯邦政府對西部土地實行國有化,並決定按地段分塊出售,以增加政府的收入,償還國債和滿足土地投機者的要求。但出售土地單位面積大、價格高,西部移民無力購買,因而很多移民都展開了長期爭取無償分配土地的鬥爭。由於南部奴隸主的阻撓,直到內戰前,無償授予移民土地的法案均被參議院否決。
兩年前為了爭取選民對聯邦政府的支援,林肯政府得以實現共和黨提出的宅地綱領,國會眾議院和參議院於先後透過了宅地法。隨後林肯頒佈的旨在無償分配美國西部國有土地給廣大移民的法令。
按照《宅地法》規定,凡一家之長或年滿21歲、從未參加叛亂之合眾國公民,在宣誓獲得土地是為了墾殖目的並繳納10美元費用後,均可登記領取總數不超過160英畝宅地,登記人在宅地上居住並耕種滿5年,就可獲得土地執照而成為該項宅地的所有者。
當時林肯之所以會提出這一法案,國會兩院之所以會透過他,並不是為了讓西部的農民得到土地,而是獲得民眾對聯邦政府的支援,用160英畝宅地去收買民心。
可是出乎林肯以及國會兩院議員意料的是。僅僅一年多之後,局勢就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隨著中美兩國移民條約的簽訂,中國移民,同樣也享有同等的權利。一開始,華盛頓的官員們並不覺得這有什麼。這根本就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但是他們沒有想到的是,中國人在國內,透過報紙,甚至官方公告,告訴每一箇中國人……只要他們移民美國,並且只需要繳納十元,就可以得到1000華畝土地,儘管實際上他們只能得到了960華畝土地,但是對於中國人來說,這是他們即便是做夢都未曾想過的好事。
也正因如此,在過去的兩年中,源源不斷的中國人像潮水一般湧入了西部。這些中國人在西部建立了他們自己的農場,甚至於城市。
儘管,所有地區的行政官員都相信中國人是世界上最勤奮的市民,他們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開墾出最多的土地,然後向政府繳納稅收。但是一個不可改變的事實就是……現在的那裡有了太多的中國人!
這根本就是一場災難!
“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林肯有些無奈的聳聳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