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樣都打不中的話,那隻能說他是白痴了!
不過現在,他自認自己是英雄,但在場的其他人,卻紛紛拿看白痴的眼神看著他。而且在那眼神之餘,眾人還帶著深深的恐懼。
“你們都怎麼了,難道真的被嚇壞了嗎?真鄙視你們這群渾蛋,不就是一個毛都沒長齊的毛頭小子嗎?看把你們嚇成這樣。會點武功就牛*上天了,在老子百發百中的神槍手面前,還不得乖乖受死。你們都坐著幹什麼啊?還不把這小子拖出去,別影響大家的酒性啊!”
那大漢將手中的手槍往腰間一放,對著眾人大叫道。
他自認自己剛才一番表演,就算是去拿奧斯卡金像獎都是綽綽有餘。平日裡所有人都說自己膽小怕事,今天他就幹出一翻大事來,堵住別人的嘴。這日後也總算有件能跟人吹捧的事情了!
“這就是你所謂的神槍手嗎?我看也不怎麼樣嘛!”
正在這時,一道聲音卻突然從他身後傳了過來。
“切!媽的,妒忌哥了是吧!明明自己沒本事,剛剛都嚇得像什麼慫樣了,現在居然敢說我不是。小子,不是哥吹的,咱這槍法,跟狙擊手都有得一比。你……”
一番口若懸河般的長篇大論下來,他卻突然發現,剛剛這聲音好像有些耳生,不像是自己兄弟們發出的。想到這一點,一股寒意,直接從頭頂襲至腳尖。
“原本打算放你一條生路,卻沒想到你自己找死!”
那大漢只聽到這一句放後,便發現自己的頭顱,不知什麼時候已經跟自己分了家!
直到現在,他依然來未來得急反應過來,神經未梢的痛楚,並未傳到大腦中樞。因為他的大腦,已經與身體分了家。雲飛也算仁慈,他今晚所殺之人,沒有一人,在死的時候感覺到絲毫的痛楚,這也算是他們不幸中的萬幸,連死亡那可怕的感覺,都沒體驗到。
但那些已經死去的人沒能感到死亡的威脅,但現在大廳中還剩下的幾人,卻是被嚇了個半死。因為他們剛剛清楚的看到,當他們同伴開槍的瞬間,那青年的身軀,突然從原地消失得無影無蹤,就好像憑空消失一般,待再次看到他的時候,他們那同夥,也是頭顱與身體分家的時候。
“這還是人嗎?且不說在這麼短的距離內避開子彈的射擊,更是直接消失不見,難道活見鬼了?”
這個時候,所有人的腦海中都閃過同樣一個想法。
其實雲飛並不是從原地消失,剛剛那大漢拔槍的瞬間,他便感應到了對方的舉動,但這個時候,要投對方的手槍已然不及。因此,在對方開槍時候,他只能以輕功,直接飛至高空,讓過那些子彈。只是他的速度太快,快到給眾人的感覺,像是原地消失一般。而等對方收了槍,他才從上面落了下來,一腳將對方的頭顱踢飛……
但這個答應,這些人卻永遠沒有機會知道了。在一腳踢飛那大漢頭顱的瞬間,雲飛沒有絲毫猶豫,整個人好似大鵬般,直接踏在那大漢飛起的頭顱之上,輕輕一借力,便狼入羊群般,開始收割生命。
這些人,也許在黑道中有著響噹噹的名聲,但他們在雲飛眼中,卻根本不夠看,取他們的性命,在雲飛看來,簡單得好比吃飯拉家常一般。他的身軀,在整個過程中,根本沒有落到地面,一腳踢飛一個頭顱,然後踏著那個頭顱,再踢飛另一個頭顱,他就好像足球運動場上的常勝將軍般,身形矯健、每發必中!
現在的雲飛,就好像是死神將臨般,自他踏入這棟別墅到現在,喪生在他手中的生命,已經不下五十之數。而且那些死在他手中的人,都有一個共同之處,那就是一擊斃命。或是說,雲飛每次殺人,都只有一招,也只需一招!
身形緩緩從半空落下,那原本坐在大廳中的十餘名大漢,現在已經分不出誰是誰來了。因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