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夏很無奈。
他能怎麼辦呀!
這都是系統獎勵的呀。
真讓他自己去學。
他肯定去學娛樂圈的技能!
雖然,他很有可能真的學不出來什麼東西。
要不然,上次在青銅門後邊問的時候。
得到的答案也不會是需要十年才可以了。
“要不,真的去青銅門裡邊深造十年去??”
只是思索了片刻,林夏就否定了這個想法。
用十年自由來換一身娛樂圈的技能。
他覺得,並不划算。
人生在世,還是多一點挑戰的好。
比如……
自己現在還有個盼頭。
希望能透過自己的能力去混娛樂圈。
真到了那個時候。
能力到位了。
娛樂圈也順利懟進去了。
可也沒有目標了呀。
到時候人生得多沒意義啊!
不過,話再說回來。
有系統了,誰還自己學啊!
躺平著變強他不香嗎?
嗯~
就是這樣~
沒錯的~
喵~~!
“老闆,先不說這個,我先去問問律師證的事兒,今天就先不搞公司的單子了哈!”
“律師一場官司下來,可掙不少錢呢!!!”
說著,林夏就準備轉身離開。
“那行吧!你先去問問律師證的事兒,我也託朋友幫你問問。”
楊蜜雖然想先讓林夏處理手裡的單子。
但搞子的情況比較特殊。
再加上之前的種種事情。
所以,現在對於林夏。
楊蜜這邊還是給充分的自由的。
“行了,都別看了,各忙各的吧!”
“這個月業績要是還都不達標,你們一個個,全都給我送外賣去!!”
對林夏自由,其餘藝人可就沒這麼好的待遇了。
公司其餘藝人:……
他們是來闖娛樂圈的。
他們不想送外賣啊!!
要不……
跟著搞子學學法律?
打官司這活兒聽起來很不錯的樣子呢。
看人家電視裡的律師,都多厲害,還掙錢,還出名。
好像真是個不錯的副業途徑誒?
這不比之前的白事哭喪體面多了??
雖然,哭喪真的賺錢!!!
誰懂啊~
家人們~
現在嘉興簽約新藝人。
首先第一個要具備的能力。
就是要會哭喪!
至於其餘的加分項。
就是看有沒有對應的副業能力。
最好能幫公司處理單子的那種。
來面試的藝人都懵了。
嘉行果然是跟網上說的一樣。
根本不按套路招人啊!!!
…………
林夏離開公司之後。
直接給趙若楠打了個電話。
然後諮詢了一下律師證的事兒。
因為刑警大隊這邊很多刑事案件,都是需要請律師援助的。
所以,平常跟這些律師事務所的人都有接觸。
“找他們打官司還行,但是想辦律師證,我可能真得幫你問問!”
這次的事兒,趙若楠就不敢打包票了。
畢竟,這根本不是他們業務體系內的。
但說完之後,趙若楠直接又道:“其實,你想拿律師證,還是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