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不在家也不方便請你進去,我帶女兒先回去休息了……”這次我沒給許總阻攔我的機會,而他也很“識相”地沒再說話。
只是我感覺他的目光還在我身上,只能硬著頭皮往小區裡走。
後來我聽到他女兒說袋子裡有我下午教她畫的畫,許總才回過神跟他女兒互動……
接下來的幾天許總又找了我幾次,印象深刻的是有一次說請我吃飯、感謝我幫他照顧孩子,還有一次是希望我能幫忙給他女兒買幾身衣服,他說他沒時間自己去挑,還有一次說是要把她女兒上次穿走的裙子送還給我,我跟他說裙子不要了……
我當然知道這一切都是藉口,成年人都懂許總的意思。但我不會給他這樣的機會,與異性保持距離是每個已婚人士應盡的義務。退一萬步講,哪怕我現在是單身,我都不會去找許總這樣的人,他甚至連張遠懷都比不上,最起碼張遠懷還敢於說真話,許總這個人的嘴裡一句真話都沒有。
我會躲著許總,但我不會真的跟他撕破臉,小人是不能得罪的,因為這種人報復心比較強,幾年前我因為報警抓了廠裡一個偷東西的員工而被打進醫院的事,已經讓我長了記性。現在想想,還好被打的人是我自己,如果是兒子的話,那我肯定會後悔死。
“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我深諳此理。
我也沒敢把這事告訴趙哲,主要還是這種事一旦告訴了他就好比給他指明瞭一個思考方向,一次兩次他會不在意,三次四次就會讓人忍不住懷疑我這個人本身是不是有什麼問題——如果我沒有言行中給了某些暗示,又怎麼會有人那麼費盡心思呢?
還有就是,我特別擔心趙哲真的會因為我而跟許總產生矛盾,他心胸一直豁達,但真的有人伸手去打他臉,他難道還會忍著嗎?
我不想他去惹許總,他惹跟我惹有什麼區別。
有分寸地拒絕是最好的辦法,許總是到c市出差的,又有女兒在身邊,他能在這邊待幾天?
所以在他一次次地把壓力都轉到小吳身上的時候,我選擇了來N市。這樣我也不用面對小吳苦哈哈的愁容,每次他不得已把許婉書送到我這裡的時候,我都不忍心拒絕他,但也是因為小吳“好用”,所以許總才會一直用,我必須斷了每個人的念想。
我這次打算先在N市住兩個月再說,趙哲雖感覺有點奇怪,倒也沒深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