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個多月堪稱他人生中最燦爛的精華了。
他沒想過……好吧!他的確是低估了她惹禍的本領。
“原來她的名字是這樣來的。”名副其實的禍水,而且是氾濫成災、漫流遍地的超級大禍水。
嚴公子睨著半死不活被扛進來的大朝,她奉命去搶劫戴禍水的賣身契,一去三天,無消無息。
嚴公子也未曾派人細查,大朝的個性本就冷淡,除了錢和酒,她對什麼都沒興趣。
雖然她名為他的貼身護衛,但除非她高興,否則一出去三、五天,把他放在一旁自生自滅是常有的事。
不過大朝從未真正失職過,她總能在他小命休矣的前一刻適時出現,救他脫離危機,比天上的神仙還神。
要嚴公子說,大朝是他見過最強的武者。
因此,她一去三日,他一點都不擔心。
萬萬沒想到,大朝居然會給人打成重傷。
“安寧侯府裡的高手真這麼多,連你都打不過?”
她有氣無力。“侯府裡的高手不多,但其他地方來的高手就不少了。全部加起來……我最少砍了二、三十個如公子這般身手的人。”當然,她自己也被砍了好多刀。
“你自己說過,我這種三流身手一點都不夠看。”
“蟻多咬死象。”
他要不要生氣?居然被個護衛比喻成螞蟻!
但細察心中情緒,意外的,對於這一切他只感到興奮,卻無半絲懊惱。
“安寧侯已經失勢很久了,如何能請來這麼多幫手為他捍衛府第?”
“那些人不是安寧侯請來的,他們聚集侯爺府是另有目的。”
“哦?”細瞧大朝眼底的邪譫,他猜。“那『目的』該不會有個名字,就叫戴禍水吧?”
“戴姑娘的行情不是普通的好。僅我在侯爺府裡瞧見,明著要搶她的就有五路人馬,更別提隱在暗處的。”
“她身上有寶嗎?”嚴公子只覺戴禍水是個很有趣的人物,倒不以為她有什麼了不起的。
“她本身就是個寶。”大朝長嘆口氣,順便噴出一口鮮血。話說太多,牽動內傷了。“安寧侯想拿她進獻王上,以保榮寵;有個叫藥王門的想找她回去製藥;還有一個老乞丐說要傳她幫主之位……總之,整個安寧侯府亂糟糟的。”原本地還以為這是個混水摸魚的好機會,誰知還是被發現了,一夥人為了搶她才劫到手的賣身契,全圍過來,她雙拳難敵四手,便落到渾身是傷的地步了。
不過幸好戴禍水的賣身契還是讓她給毀了,只剩下一堆紙灰,帶回來給嚴公子,以換取千兩黃金。
嚴公子聽了她的話,只是一逕地沈思。
那些聚集在安寧侯府裡的人八成都曾是戴禍水的契約主,並與她相處過一段時間。
當初,他們之間到底發生過什麼事?她為何待不了三個月就走了廣事後,眾人卻苦苦追尋?
“既然要後悔,當初怎不想辦法留下她?”他自言自語著。
大朝才不管他的煩惱,逕道:“公子,我已完成任務,你該付錢了吧?”
這大朝什麼都好,就是貪財。嚴公子深明她的性子,在付錢時當然爽快,以維持雙方合作的愉快。
“黃金早準備好了,你自個兒去帳房領吧!”撇下傷重的人兒,他準備去找那難解的謎——戴禍水。
“喂——”大朝的喚聲叫不回決然的主子,只能瞪著他的背影,暗地唾罵:“我現在連站都站不穩了,你要我自己去搬黃金,存心讓我去給金子壓死嘛!”
“我可以幫你。”小朝不知從哪兒鑽出來,自告奮勇。
“你想抽多少?”
“三成就好。”
“你去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