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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頁

泰子家沒裝煤氣,也沒有電爐灶,還像過去一樣使用土灶做飯,燒的是劈柴。

把這些劈柴再劈成碎塊,是健一的功勞。小小6歲的孩子本來是不能勝任這個勞動的,但他總願幫著母親幹這樣那樣的活兒。所以,泰子粗粗劈開的木柴,他就用柴刀再劈成小小的碎塊。

這把柴刀是細長的,安著木把,比普通的柴斧輕得多。我常看見健一笨手笨腳地劈著這些燒柴。

讓孩子幹那種事很危險,我屢次提醒泰子。

&ldo;他很靈巧,一次也沒受過傷呀!&rdo;她笑著回答。

又洗碗接,又劈燒柒,這個孩子懂事了。她這樣說。母親天天上班不在家,一個男孩子也許會自然地去幹這些事情的。出事的夜裡,泰子也還是回來晚了。我8點左右已經回來,在家裡等著,但到9點她也沒有回來。

總的說來,收保險款在月末和月初最忙,又要收齊錢款,又要整理卡片,事情多著哩。

她不在家的時候,我已養成了默默等待的習慣。這樣做,不止是為了和她談心,也因為她也會心地感到我已回來,就從外面買來一些食品。所以,我一旦離開那個家,就不能在她到家之前悄然返回,那會使她失望,我也不願讓她這樣失望。實際上,兩個鐘頭也好,三個鐘頭也好,我總是無所事事地等待著她的歸來。

那夜,9點過了,泰子還沒回來。

我想慢步去接她,但因白天過累,終於呼呼地睡著了。

這時,健一隨便鋪起被子也躺下了。睡前好像翻著畫冊什麼的,後來卻拋在枕邊,背向著我靜靜地睡去。

我在睡夢中睜開眼,已經快到11點了。因為泰子回來最晚不超過11點,所以想到黑路上去接她,就站起身來。

這時為尿意所催,我走進廁所,那時,正有一個什麼人斜著眼睛開啟房門走了出去。

廁所就在4疊半的房間旁邊,那裡緊挨著後門。廚房的電燈熄掉了,廁所裡有一個微暗的燈在點著。

我剛剛推開房門,看見健一在暗黑的廚房裡站著,不禁嚇一跳。

趁著微光,我看見健一手裡,握著那把劈柴用的細長的柴刀。

他默默地直立在我的前面,眼睛閃著光。

6歲孩子的形象,在我眼裡消失了。在那邊拉著架勢等侯的,是一個握著兇器的男人!

我直感到,他是準備乘我開啟廁所門的瞬間,對我進行不意的襲擊。

我的恐怖在難以形容的感情中湧了上來。瞬間的動作,是我為了自衛,向握著刀的黑影正面,猛撲過去。

我不顧一切地拼命勒住了這個小殺人者的咽喉。

我以殺人未遂的罪名被捕了。

健一撲倒在地,意識消失了。回來的泰子慌忙請來醫生,經過搶救,最後才恢復了正常。

泰子向醫生做了種種請求,但醫生害怕出現萬一,報告給警察了。

警官就我殺害6歲兒童的動機,做了種種審訊。但我很難供述清楚。是否可以說明這個小孩子對我懷有&ldo;殺意&rdo;呢?如果這樣供述,一定會遭到恥笑,因為這是6歲的孩子和36歲的大人之間的事啊。

&ldo;你憎惡這個孩子嗎?&rdo;警官問道。

絕不是僧惡。我曾想盡辦法讓這個孩子遵從我的意志。為了這個,已經費盡了心血。

在&ldo;殺意&rdo;這個問題上,警官更是不能理解的。6歲的孩子是沒有那樣的思想的。警官這樣說,但,這是警官不瞭解情況。

警官又把殺害健一的問題,做了別的推定,頻頻地向我訊問。總之,是為了我和泰子結合在一起,就企圖殺害這個成了累贅的孩子。他這樣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