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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正室嘛。可怕的歇斯底里啊,對這個我們不願理睬的糙村先生,從太太看來,那是一個重要的主人,但和別的女人私通,她就大吃其醋不能忍受了。&rdo;

&ldo;若是我的話,遇到這種事,馬上就跟那個男人分手了。&rdo;

&ldo;那麼,從太太那方面看,難道沒有好去處了嗎?百合女士這方面也是一樣啊。從太太闖進來也不離開糙村先生這一點看,那也許是我們所不理解的好去處吧。&rdo;

訊問除百合以外糙村有沒有勾搭別的女人?女招待們都現出出乎意外的表情,失笑了。

&ldo;如果不是好事的人,沒有不知道那個人的為人的,據我們所知,那樣的女人一個也沒有。&rdo;

根據刑警們的調査,不論男的、女的,都對糙村卓三不抱好感,並且全然沒有發現他有第三個女人的形跡。

但是,刑警們很細心,又對糙村卓三的財產和生命保險進行了調査。結果是,糙村卓三並沒有什麼了不起的財產,大部分現金已被百合揮霍掉,剩餘的也沒有什麼值得一提的東西了。如果說有唯一的財產,那就僅僅是淳子所住的房屋和宅地,但論時價,最多也不過值200萬元錢左右。

另外,高額保險公司也沒有他的生命保險契約,只在郵政局有個簡易保險。

破案本部最初本著搶劫殺人的推測,積極進行了偵察,但沒有獲得任何線索。移動附近道路上的工地標誌,阻止汽車行駛,這是嚴重的預謀殺人,不能僅僅考慮是流竄犯乾的。然而集中力量偵察的結果,本部卻沒有發現任何嫌疑者。刑警中間,有人從家庭不和著眼,提出淳子是可疑者。

但是,那個女人,當日午後6時離家,7時半去百合住所,經過兩個半小時的吵鬧,10時過後才從那裡走出來。從時間上看,首先就與作案時間不一致,有如下表所列:

6時,淳子從住宅出來,在池袋看了不到一個小時的電影(當局確證)。

7時半,淳子從電影院到了百合家(有目擊者)。

7時20分,糙村開雷諾牌汽車回家(有目擊者)。這時,淳子外出,糙村吃了家裡剩餘的午飯。

9時,卓三開汽車外出(有目擊者)。

9時到10時之間,卓三被殺害。

10時5分,淳子從百合家走出,百合目送(有目擊者)。

然而,這裡有一個假設‐‐淳子7時半到百合家、過了10時從那裡走出來的這兩個半小時的時間內,淳子有可能中途脫身走出百合家。

根據這個假設,淳子犯罪不是不可能的。就是說,那個女人8時從百合家出來,立刻僱上一輛出租小轎車,從椎名町返回高松町的住宅,那時丈夫卓三恰恰還在家裡。那個女人悄悄從車裡偷出螺絲扳手,潛入家中,猛擊卓三後頭部,然後用麻繩緊勒脖頸……

不,不,這不可能。縱使這個殺人手段是可能的,但卓三開著汽車9時左右透過住宅附近的時候,鄰居曾經看見了他。卓三是活著從家裡出去的。

這麼說,是否可以設想:那個女人潛進停在自家門口的汽車,當車開到作案現場時,猛擊卓三後頭部的呢?在這之前,那個女人就已把工地標誌搬移過來,讓卓三看見標誌停下車,淳子於是瞄準了這個瞬間。

殺死卓三後,再轉到別的道路上,僱上一輛開來的出租轎車,返回百合的住處‐‐這是一種推測。

但是,這就不得不靠著出現偶然性。問題在於工地標誌。假設淳子預先把標誌搬到現場,那就必須是淳子知道丈夫一定在9時從這裡透過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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