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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6部分

來這種焚屍爐也不夠用,而且爐子經常燒壞,於是一個毒氣室往往配上好幾個焚屍爐。納粹德國的焚燒裝置商人爭相以最上等的材料和最新的技術向各滅絕營提供最先進的焚屍爐。

雜役們將站臺和衣櫥裡的東西全部裝車拉走,拉進一個巨大的“車間”。車間裡有兩三條几十米長的“流水線”,由幾溜長桌組成,旁邊坐著上百名“熟練的”犯人,像是在分揀郵件。第一個犯人用撬槓開箱子,箱子開啟後,順著長桌推給第二個犯人,他負責揀衣服,將衣服按種類、尺寸和新舊整齊地碼放在身後的貨架上。第三人專門揀鞋子,然後是專揀眼鏡、專揀領帶、用放大鏡和天平專門鑑定珠寶首飾成色等等。

烏克蘭看守在車間裡來回巡視,他們有權當場處決試圖私藏東西的人。整個車間沒有人說話,人們低著頭兩手飛快地挑揀著。

從死難者那裡得到的各種物品被列為國家戰略物資。1943年,集中營營內建立起了鍊金車間,將金首飾、金牙熔化成金錠,一天的最高產量達到22磅。救護車將金錠運往柏林。納粹在救護車上塗著紅十字標誌,可以避免盟軍飛機的轟炸。成箱的金錶、項鍊、戒指和胸針等,被送到當鋪當掉,轉換成黨衛隊的經費。

最後,這類贓物已多到當鋪拒絕接收的程度,希姆萊便以“馬克斯。黑利格”的名字將它們存入德國中央銀行裡,塞滿了三個大保險庫。餘下的衣物被儲存在集中營的一個專門的巨型倉庫,代號叫“加拿大區”。

其中的手錶和鋼筆等,用來獎勵黨衛隊的骨幹分子和傷員。衣服則用來賑濟災民。甚至屍體本身也不會被放過,毛髮被織成襪子和地毯,紋身的面板被做成燈罩,脂肪被做成肥皂,骨灰則被賣給農民作為肥料。

沒有送往毒氣室的人則被帶到“檢疫區”,在那裡被剪掉頭髮、領取條狀囚服並進行拍照、登記。囚徒個人的登記號碼被紋在左臂上。然後,大部分囚徒被送往奧斯維辛一號、奧斯維辛三號(莫諾維茨)或其它集中營幹苦役。…;

囚徒在營裡有很多日常任務。每天的作息包括:黎明醒來,整理床鋪;早上點名,出營工作,長時間幹苦力,為一頓可憐的飯排隊;返回營地,牢房檢查;晚上點名。點名期間,無論天氣如何,衣衫極其單薄的囚徒必須紋絲不動,靜靜站上幾個小時。不管是誰,只要是跌倒甚至失一下足,便遭到殺害。囚徒不得不打起全副精神,僅僅為了熬過一天的折磨。

在集中營裡有個望而生畏的死亡牆,是在11號樓和12號樓之間院子裡的一面牆。牆下不知道倒下了多少被納粹槍斃的犯人。如今院內還豎了個小牌。上面寫著:“請您保持肅靜,不要打擾死難者的寧靜”。納粹在槍斃犯人前要在樓11進口的左邊第一間屋子裡給犯人念判決書,唸完審判書後立即執行槍決。審判室對面的房間是納粹看守的房間,這也是唯一一個與犯人同樓的納粹看守房間。每棟樓房裡還有“犯人頭”的單人間,他們協助納粹管理犯人。“犯人頭”的生活條件要比犯人好得多,這些人在戰後也接受了應有的審判。

普通犯人的居住條件是相當惡劣的:營房是單薄的木製結構建築,木板之間空隙很大,很難抵擋雨雪的侵襲。所謂的褥子只是一個個填充著泥沙的布包,所謂的床只是鋪上稻草的木架。疾病在集中營內流行著。犯人們每天過著提心吊膽的日子,因為每個人心裡都清楚,死神會隨時降臨的。

從納粹所做的記錄來看,許多犯人來到這裡後幾個月內都死去了,快的甚至在幾天內就死去。這裡不僅關押著成年人,小孩子也沒有逃脫死亡的厄運。營中的紀律非常嚴格,可以說犯人沒有任何權力。前後大約共有700名囚犯試圖從集中營逃跑,其中只有300人成功逃脫。對於逃跑者通常的懲罰是餓死、槍斃或打死,逃跑者的家屬也會在營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