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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情包袱,或者反而相信愛。可是我放不下你,因為懂得你太多揹負,不忍你孤獨,甘願同你一起承擔。

我聽我同鄉的男子唱過這樣一首歌,現在我唱給你聽——

那個人去采葛啊。一日不見她,好像三個月那麼長啊。那個人去採蒿啊。一日不見她,好像三季那麼長啊。那個人去採艾啊。一日不見她,好像過了三年那樣久啊。(彼采葛兮,一日不見,如三月兮!彼採蕭兮,一日不見,如三秋兮!彼採艾兮,一日不見,如三歲兮!)

在沒有見到你的時候,我也是這樣一日不見如隔三秋地想念著。這種全心全意的思念,我知你不會,因為你不夠時間來做這樣的事,也慶幸你不必領會這種焦灼和無助。用情少的人,擦身而過的時候會比較輕鬆。我希望你可以自在地轉身。

現在開始,不要回頭,我不想我的記憶裡有你離開的背影。

你不用難過,也不必抱歉,知道與你分手是無法抗拒的,只是想告訴你,我是可以為你做任何事的。愛,是我一個人的事情。

我指日為誓,今生活著的時候,我們不能結為夫妻同居一室,死後我也願意跟你合葬在一個墓穴裡。日後,當你對我的話有懷疑時,就請你抬頭看看天上不會消逝的太陽吧。

……

(下)

又是與日同輝的誓言。我感慨於古人的天真和執著,他們像剛被孵化的鳥兒一樣,不會擔憂前途,對愛的堅定就像相信鳥兒自己有飛的能力一樣毫不懷疑。

而我們,像翅膀退化的鳥,只能站在地上仰望天空,仰望一些再也無法獲得的堅持。心裡起落的,是屬於別人的感動。

當大車載著心上人漸行漸遠的時候,姑娘的心中充滿了惆悵。這種結果並不意外。拿現在流行比喻來說,就是海鳥和魚相愛只是一場意外,兩人的愛差異一直存在。

愛情遠去了,再也回不來。只剩下這首歌,幸好還有這首歌,證明她和他曾經遇見。

只是,曾經得到,是否就該滿足感激?

相信那男子也是帶著慘傷決絕的心情歸去的。在牛車上想起過往的一切。他清楚自己是自私而實際的人,為了現實的一切忍心棄絕了她。但那傷痛也只有自己知道。他如同肋骨被劈了一刀卻只能悶頭走路的人。

“轂則異室,死則同穴。”她的誓言使他心酸,心下清楚也許連這樣的要求都無法應承她,所以只有轉身離開。她做不成他的妻子,又不是他的姬妾,更不是他的奴僕,即使她肯為他徇情,死後也不能同他合葬。死後,恐怕也要放她一個人孤單。

原諒我,空有相憐意,卻無相憐計。

這就是現實的逼壓。他不是幽王,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可以為所欲為。他的權力還不夠大,所以反過來被權力控制。他知道自己是個喪失了個性的人。可是沒辦法,自小受禮教的薰陶,他從裡到外,已經徹底地被它馴服,像肖申克監獄裡的一些犯人,早已習慣了在這監獄裡面亦步亦趨,遵循制度生活的人,如果放出去,反而無所適從。

我突然想起了“世間安得雙全法,不負如來不負卿”這句話,覺得這男子並不是不可原諒的。愛別離,求不得,有很多事,不是我們不去盡力爭取,而是根本,無能為力。

所以更喜歡那句被篡改過的泰戈爾的名言——塵世間最遙遠的距離,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卻不知道我愛你,而是明明相愛,卻不能夠在一起。——這樣的絕望更美麗更徹底。

有太多人,不是那種為愛奮不顧身的人,事實上真正做到“轂則異室,死則同穴”的好像也不多。梁山伯和祝英臺之所以能夠傳誦千古,正是因為他們所作所為,達到了神話的境界——愛如死之堅強。

《大車》這首詩,我解為女子對男子表達忠貞的愛意,但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