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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懷大義幸得劉巴 定零陵三策既出

這一塊的,喝酒的時候也會拿來提,“吶,這是我去年獲得的郡縣表彰,劉零陵給我提的字,你看看,‘一年生倆‘,這筆鋒,這力道,特麼絕了。”

二就是蠻夷,零陵的西面南面都是蠻夷,以五溪蠻族、莫徭蠻族以及武陵蠻族為首,這些蠻族就是後世的瑤族。對待蠻族,三國後世各有處理方法,曹魏以殺和防禦為主。東吳前期孫策也是以殺為主,後期孫權執政之後就恩殺並用,從化為主。把蠻族攏到大片東吳白地,讓他們種糧納稅,甚至還將他們編入部隊。

蜀國則是掌控力度最低,也可以說是蜀國以恩為主,孟獲被七擒諸葛亮都不敢在換個南蠻代言人,要是真那麼硬,也別說七擒了。第三次擒住擱我我就煩了,立馬殺了扶持孟優。到後來夷陵之戰的時候,沙摩柯作為蠻人還是單獨領蠻兵作戰,這裡面肯定是因為蜀國對五溪蠻族的掌握不深的原因。當然以上這些內容是查的資料加我的猜測,丞相可能有自己的打算,我等凡人之軀,有時候不能理解也是正常。

對於零陵的蠻族,劉賢和劉巴統一了想法。就是與孫策孫權對待南越部族一樣。文明程度低的刺兒頭殺了,文明程度高一點遷到零陵中部種植未來新開發出來的農田。之後蠻漢慢慢淡化,戶籍做好登記,一應律法除了一些蠻族特有的都用漢律。

第三塊,就是土地了,土地原有的政策是紅線,零陵所有的豪強大族都會盯著,假如要改土地,他們第一個反,說不定劉度自己都反自己。既然不能動原有的,那麼就動新開發的,將所有的新開發的新開荒的土地首先歸為郡有。這一點不難理解吧,我郡裡給你做基本農業設施,你開了荒,但這塊地的所有權得歸我。你自由農戶也好,佃戶也好還是蠻民也罷,都來給我郡治打工。開荒前兩年,不付郡裡土地租金,開荒後兩年,土地租金低於一般的豪強土地租金,這也不過分吧。豪強一看,哦,前兩年不付土地租金是因為幫郡裡開荒了,後兩年比我們的租金低一點,也不算過分,能夠接受。

殊不知大量開荒之下,又沒有爆炸式的人口增長,豪強大族手中的田就會變得不那麼值錢了,整個零陵才12萬人,若是將周邊蠻族遷到郡中也不過二十多萬,而後世光一個湖南就有六千多萬人口。

在二劉的設想中,到時候就是大面積的地塊被開墾出來,原有的地不值什麼錢了。郡裡再反向向豪強大族買地、兼併土地。直接把租以稅的名義收在地塊上,這是明代的一條鞭之法的雛形的雛形。土地政策要千小心萬小心,關係統治者地位和百姓的命根子,不可不防。

劉巴在錢和律法上也頗有心得,在正史上為皇叔透過經濟運作解決了創業初期的困難,後又於蜀漢群臣一起不創作了律法蜀科。劉賢提出了錢莊的概念,劉巴聽了驚為天人,只是覺得現在零陵沒有這個公信力,做不到這個地步,之後再去想辦法著手。

很難想象,劉巴作為蜀漢陣營一位不算太過突出,至少沒有四相突出的內政人才。僅僅在二十歲就已經如此顯露崢嶸,可見能被青史記住姓名的哪有一個簡單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