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的。學校什麼的,大校都已經為軒少爺安排好了的。”
“我哥在哪裡服役?”林軒問。
“按照大校的意思,應該是X省。”張嬸想了想,遲疑地回答。
“哦,X省啊。我看過地圖的,離B市可真遠。”林軒眯著眼笑了一下,幾近乖巧。
張嬸看著林軒出乎意料的平靜樣子,有些害怕了,“軒,軒少爺,你別難過,炎少爺他……”
“難過?嗯哼,小爺是要去B市享福去了哎,難過什麼?”林軒低頭吃著自己的那份早餐,聲音輕快,“去X省受苦的可是顧小炎啊喂,要難過也是他比較難過吧!”
“軒少爺,你……”
“哎呀,昨天玩得太瘋了,今天全身都好痛哦。”林軒用毛巾擦了擦嘴,伸了個懶腰,然後背對著張嬸,懶洋洋地道,“張嬸,我還沒有睡夠,今天你幫我在學校那邊請個假吧,我再回去補個回籠覺~”
說完,大步流星地走進了臥室,“砰”地一聲將門關了起來,阻絕了門外張嬸擔憂的目光。
“難過?小爺難過什麼?”林軒眼睛紅了一圈,卻還是咬牙笑著,“不就是丟下小爺自己個兒走了麼?有什麼可難過的?”
“顧炎,你丫去部隊,絕對每天都有數不清的魔鬼訓練。到時候小爺在B市天天吃香喝辣的。嘖嘖,小爺有什麼好難過的?”
林軒一步一步走到書桌前,看著桌子正中央擺著的一張合照。裡面兩個小正太正對著鏡頭燦爛地笑,沒有絲毫憂愁的模樣,兩張玉雪可愛的臉像極了漂亮的娃娃。
“混蛋!顧炎你去死啊!”林軒先還是笑著的,但當看見了那張合照後,卻突然情緒崩潰了。發瘋一般地將書桌上的東西揮到到地上,使勁用手在那副相框上砸著,“混蛋!你要走為什麼不告訴我?為什麼不帶我一起?混蛋!混蛋!”
幼嫩的手背被破碎的玻璃碎片扎破,流出了一灘血。林軒卻覺不出疼。心裡泛起的一陣陣的疼早已蓋過身體的痛楚,林軒麻木地坐在地上,看著自己血肉模糊的手,慢慢的,小聲啜泣起來。
自從遇到顧炎之後,林軒就突然從誰都不願意搭理的垃圾一躍成為了萬眾矚目的寵兒。顧炎從不捨得打他罵他,更別提受傷。和他在一起的時候,自己哪怕只是不小心腿上磕了一小塊烏青,如果被顧炎看見了,都能讓他皺眉很久。
如果顧炎現在還在身邊,看到現在的模樣,一定會趕緊過來哄他,然後再為他擦藥的。不,不對,如果顧炎沒有走,他根本不會讓自己受傷。他知道的,自從他遇上顧炎後,顧炎就一直再為他遮風擋雨,用盡全力不讓自己受到一絲虧待。
林軒輕輕將兩人的合照從碎玻璃渣裡撿起來,拍去上面的灰塵,抱在懷裡,轉身趴回到了床上,低低地嗚咽。
他不是不知道的,他現在所擁有的一切都是顧炎帶給他的。顧炎是這個世界上對他最好的人,那是他唯一面對時不需要小心翼翼,可以讓他放肆的人。
其實,他也知道,很多人再說自己恃寵而驕。但是,他也只是對顧炎會這樣罷了。沒有人明白,他心底一直都是害怕的。他害怕顧炎有一天不再喜歡他,不再會壞笑地和自己開玩笑,不再會親暱地揉自己的頭髮叫自己“么兒”。
他害怕失去顧炎的關注,他不知道自己該怎麼做,於是,只能用他自己的方式,抓住顧炎的注意力,時時刻刻與他黏在一起。恃寵而驕?不過是為了試探自己所在乎的,是不是也能如自己所想的包容自己罷了。
也許這點小心思在成人的面前顯得是有些可笑甚至不可理喻,但是總歸一句話,當局者迷旁觀者清。
而且,一次次的小心試探林軒也沒有失望,顧炎對於他的包容,簡直近乎毫無原則。林軒喜歡那種被人視若珍寶的感覺,尤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