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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有正常的性生活(根據金賽所說,她可能完全有能力享受性生活,但是兩次性生活之間的間隔時間太長了),所以她無法像已婚女人那樣衡量自己的效能力。

如果你覺得你不是“天生”性感——內在的性感——很可能是因為你還沒有真正的機會去發現它。你可能還是一個處女,或者你可能找錯了男人。金賽(事實上我還曾經讀過另外一本書)說,在我們的文化中,幾乎每個人都被錯點了鴛鴦譜,從理論上說,十七歲的男孩和三十五歲的女人應該成為一對,三十五歲的男人和十七歲的女孩應該成為一對。這樣,效能力達到顛峰狀態的人就會在一起,同樣,那些處在開始狀態和下降狀態的人會在一起。

如果你對性愛的享受在數量上比不上男人,並不意味著你是一個二流的參與者。在逐漸成熟的過程中,男人性活力的減弱程度比起女人來要輕一些,因此他們可能會更多地達到性高潮。他們也不像女人那樣常常被告誡裙子要長一些,雙膝併攏!而且,男人的性器官更多的時候露在外面,他們很容易就可以體驗一次非常快樂的性高潮,只需要在睡覺時摩擦床單即可。嚴厲的父母對此也無計可施。男孩發現這種體驗是多麼美妙之後,比起那些完全未醒的女孩,他們就更加不受拘束地、有意識的再次去追求這種體驗。

在測定效能力時我們還必須記住,不同的女人在效能力方面各不相同,跟她們童年時代對性的好奇心被壓制了多少沒有關係。有些胃口好的一次需要三個熱牛奶軟糖聖代冰激凌,有些人一次一個就很開心、很滿足了。

有些女人有時甚至享受到從頭髮根到腳趾尖的高潮,這樣的女人是性感的。記住我們這裡討論的性只是從整個方面來說的——自己內心要性感:能夠享受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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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為什麼還要性感?

對於以上這番關於性的討論,是不是讓你覺得被完全地、不可挽回地冒犯了?是不是覺得很厭惡、很可怕?你是不是覺得這個話題最好留給已婚女人探討為好?如果你是這麼覺得的,那麼一定要跳過這一章!或者乾脆跳過整本書!這本書是為那些可能沒有結婚但並沒有打算一定要做尼姑的女人寫的,也是為那些年近三十或者已經超過三十的女人寫的。如果你像陽光下的橙子一樣完整無暇,並且準備繼續保持,那麼你是好樣的!那是你的私事(哦,天哪,我都說了什麼啊?)。你也可以判斷自己是不是性感的,你在控制慾望時是不是很痛苦,或者是不是在很感激地利用“單身”作為堅持的藉口。

在過去二十年裡,我所熟知的單身女人當中,大多數都在某時和某人體驗過性滿足,但願是跟那個後來跟她結婚的男人。她們很在意自己有沒有享受到性的歡愉,原因有兩個:她們本能地知道對性“自然“偏愛的女人是性感的;她們在戀愛時還發現,在經受了那麼多頭痛之事的同時,她們也應該享受一些歡樂。

但是——我必須再次指出——這只是對單身女人的調查。我不知道我朋友的例子是不是典型(也不知道在我這樣利用她們之後我們還是不是朋友!)。她們都是上班族,都生活在大城市裡,智力都在平均水平之上。

我的觀點是,不管你的童貞多麼堅貞不可破,或者你的魅力多麼難以接近,多數女人都希望自己能表現出性感。對於單身女人,性是一種強有力的武器,可以幫助她得到她想要的東西,比如說,丈夫,或者說穩定的異性伴侶。跟已婚女人相比,性對單身女人的作用更加強大,因為前者有其他可利用的東西,比如法律!已婚女人還有其他場合可以證明自己:家務、記帳、護理、修理洗碗槽、身為人母……等等。聰明的單身女人不會在結婚前在這些方面來證明自己,不過她應該表現出如果她願意的話,她能夠做到這些。

利用性作為武器的已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