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能帶著肖濛往人少的河邊散步,我給肖濛講小時候老爹就教我喝酒帶我下河撈魚的事情,肖濛先是淚眼朦朧的看著我,跟著就摟著我嗚嗚的哭了起來。這是她第二次在我面前很傷心的哭了,而大多數時候,她都顯得非常的明朗和要強。
我明白她此時為什麼要哭,但是我並沒有因此自責。
不管男人女人,都哭吧哭吧不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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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又是她(第二更,求票)】………
我這次回家的目的,是把那些盜版光碟找個人銷了,回去再和小強打得火熱一些。
林森已經查過小強的底,他表面上只是賣光碟的,實際上一個主要由外來人口組成的幫會的小頭目,據說是很被老大看好,前途無量的那種。小強他們的幫會和華天電腦城盜版之王楊平的幫會明顯的帶有敵對關係,我們要查楊平,小強這一路人馬完全可以起到某種意想不到的作用。
我問過林森,我這算不算是臥底?林森說不算,因為真正和小強混熟了以後,我可以亮出真實的身份,我們和他可以形成一種利益互換的關係。警察和涉黑性質的團伙當然不能結盟,但是敵人的敵人,很多時候是可以互惠的。
我可不想做臥底,因為我肯定會想起星星的那句臺詞——為什麼,要逼我殺人?
我要是做臥底,第一天就有可能把組織給出賣了,這一點,想必林森也很清楚。
但是這些事情,在我和肖濛一起回家之後就都忘了。第一天,我帶她吃遍了我們這裡各種各樣在外面的世界根本吃不到的小吃。不誇張的說,從這些小吃的原材料到製作的工藝都是無汙染原生態的。肖濛屬於那種悟性很高的人,吃小吃的時候她不斷的拍照,和人家閒聊,我相信她回去絕對能寫出一本圖文並茂,美得讓人憂傷的遊記或者隨筆。
當然我們這裡還算不上與世隔絕,據我所知,從我們這裡往西北方向再走兩天的車程,還有一個更閉塞的山區。我沒有去過,但是偶爾聽到老人們談起那個地方,說得好像那裡不是在地球上一樣。我給肖濛說了,她有些嚮往。但是聽說去的路比我們來的路還要爛很多,而且班車很少,終於還是打消了念頭。
第二天,我帶肖濛去爬山。因為這是我們這地方冬天裡難得的晴天。縣城周圍都是山,比較起來,我們在城市公園或者近郊看到的那些山連土坡都算不上。要是有什麼人來這裡開點登山攀巖的專案,應該會很不錯。
我們去爬的山在縣城西北,叫麒麟山。站在我家門口就可以看到了,但是我們先是坐了半個小時的三輪車,然後又步行了一個小時才到山腳。
我說:“我就是在山的另一邊現了一段古老的牆基的。說不定,那是山上什麼古堡的遺址。”這時候我們站在山腳下,仰起頭來,可以充分的感覺到這山的高大和陡峭。但是山上有路,不知道是什麼年代什麼人在山石中間鑿出來的小路,彎彎曲曲的像一條很長的繩子趴在山上。
肖濛的興致很高,但是爬了不到一半就說有些腿軟了。我還行。其實小時候爬這座山我從來沒有覺得費力過,後來去城市讀大學,把人都讀廢了,要不是林森那七八個月的特訓的話,估計現在也夠嗆。這天的陽光很好,明晃晃的照在身上,雖然熱度早就被呼呼的大風帶走了,但是我們依然覺得很溫暖。這可能只是心理作用吧。
風很大。天也很高。天不但很高。而且特別特別地明淨。
肖濛往我們來時地路看去。突然出了一聲驚呼。因為她看到縣城地房子已經變成了小小地好像模型地一片。就是山腳下地房屋都變得好像火柴盒一般了。再看我們走過地山路。懸懸地掛在山壁上。往前隨便一看都是陡峭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