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的執法
鑑於京畿周圍的事態發展,也許還因為據報湖北發生民眾大恐慌而感到震驚,弘曆在熱河行官的輔臣建議在地處要衝的河南做一次大規模搜捕。弘曆表示首肯並讓軍機處發諭旨給河南巡撫阿思哈。這個善於逢迎又庸碌無能的旗人立刻行動起來。①他奏報說,確實,關於妖術的謠言早在7月中就傳到了河南。他曾經口頭命令省按察使讓各州縣保持警惕。幾天以後,有三個人在黃河北岸、安陽古都附近的彰德府城被剪了辮子。他們當時並沒有覺得什麼,只是事後發現辮子被剪。雖然人們相信被害人會喪命(三人都說他們感到頭暈發抖),但他們後來都沒事。據說用硃砂、雄黃、雞血(硃砂雞血的蘸色都是象徵好運的紅色,在喪葬時可以用採抵禦穢氣)來清洗割剩的頭髮就可以避害。
阿思哈的手下不知這種說法“起自何處”,也沒有逮到任何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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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阿思哈(約1710~1776)的仕途經歷可以告訴我們滿洲貴族是如何讓他們的平庸之才得到行省高位的,儘管他們的無能眾所周知。阿思哈出自上三旗(此三旗直接依附皇室,君主對他們寄託客特別的信任)。1726,可能在十八九歲時,他在北京一個專為旗人子弟開設的官學學習,並直接從內閣得到一箇中書職位。在京城官場低階職位上見習以後,1745年他被派往甘肅任布政使。四年以後,他升任江西巡撫的高位,據說他在任上的一些改善軍事訓練的瑣細建議贏得了皇上的歡心。第二年他調任山西巡撫,在那裡他強迫受災地區的富戶繳納“賑濟”款給地方官府,從而毀了自己的前程。山西的地方士紳的公憤顯然影響了弘曆,他非常憤怒,指出阿思哈的做法是“卑鄙錯?”的,“不勝巡撫”。他被撤職,改任吏部員外郎。到1755年,他以布政使銜派往準噶爾軍前經理糧運。一年之內,他以軍功受薦,在1757年再次成為江西巡撫,回到了十一年前開始擔任此職的地方。三年後,軍機處的調查確實他受賄和勒索,判他絞刑,但是弘曆很快給他減刑,讓他以三品頂戴去烏魯木齊贖罪。兩年以後他再次升到巡撫的職位,先在廣東、然後在河南任職,即我們現在看到的他的職位。後來,弘曆認為阿思哈的一個奏章愚蠢可笑,終於認定他缺乏旗人的勇氣、誠懇和純正、並不能指望他會有所改變。於是,他被貶往伊犁贖罪。四年以後,他被召回北京在軍機處幕僚任職,並很快改任都察。1775年他被派去協助鎮壓王倫起義,因膽怯而受到譴責,再次受辱,但被允保留職位。同年,弘曆賜予他在宮中騎馬的特權(這一榮譽通常只賜予年高而傑出的京城官員)。1776年他代理吏部尚書,旋改任漕運總督。同年底去世,諡“莊恪”。參見《清史稿》,☆★☆★☆★☆★不久,在鄰近的湯陰縣,一個申某在路上碰到一個和尚問路。回家後發現自己的辮子被剪。因為這和尚是他碰到的唯一陌生人,自然是最大的嫌疑犯。一群村民在縣役帶領下抓到了罪犯。他們發現他的扁擔尖上掛著十餘條用頭髮編成的辮子,每根有六七寸長。申某的髮辮不在其中。巡撫阿思哈怕案犯逃脫,命令將他解到開封省庭,親自對他進行了刑訊。
和尚的法號叫海印,俗姓任,家住黃河下游五百里處的徐州城西門附近。他十五歲在當地上興寺剃度出家,拜性元和尚為師。師父死後,他成了遊方和尚。他否認割辮和從事其他邪術。那些掛在扁擔上的頭髮是他前些年收集來的。在反覆審訊中他堅守自己的口供,說如果那些頭髮真是偷來的,他怎麼會把它們掛在扁擔上呢。阿思哈報告說這個和尚十分狡猾。在扁擔頭上掛短繩並不奇怪,但這個和尚為何要用頭髮做短繩呢?罪犯只是一味咕噥:“並非偷剪。”和尚日復一日地受審,但始終咬定不認。阿思哈非常懷疑,他寫到:“此等奸徒偷剪髮辮,應有首謀主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