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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萬的違約費,把他挖了過來,然後跟現在的三個隊友加入公司新企劃,去國外一邊讀書一邊訓練,直到二十二歲才回國。

無論是唱跳能力還是創作能力都是一絕,這樣的好苗子能花五十萬就挖過來,也是多虧了星迢娛樂背後有個強大的律師團隊。

秦昭昭攥緊了手裡的滑鼠,面色越發凝重。

路珩之,北辰娛樂……當它們分開的時候還沒什麼,但是合併在一起之後,秦昭昭越發覺得不對勁。

腦子突然一陣刺痛,秦昭昭終於回想起來自己忘記了什麼重要的事情。

她在穿越前,曾經看過一本狗血娛樂圈小說,裡面的炮灰反派就叫做路珩之!而北辰娛樂就是小說裡男主和女主的經紀公司!

原著裡,路珩之作為北辰娛樂練習生,參加選秀節目出道,出道前夕替男主背了鍋,傷到腿,公演舞臺被嘲業務不行、花瓶男,拖男主後腿。

成團出道後,處處被男主粉絲拉踩潑髒水,到手的資源轉手飛到了男主手裡。連孤兒院從小一起長大的青梅都喜歡男主,並為男主故意陷害他,爆料他背後有金主。最狗血的是被豪門認回家的前夕因男主私生追車而出了車禍毀了容。

緊接著,路珩之就重生了,成為全書最大的反派。

重生的路珩之一步步實施自己的復仇計劃,但這本書的作者是主角控,主角踩著路珩之的血淚上位,最後的結局裡,主角過得有多光鮮亮麗,路珩之過得就有多悲慘,甚至比重生前的下場還慘。

秦昭昭記得自己還為路珩之的結局哭腫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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