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那遙遠而淡漠的距離,卻讓人寧可留在當時,不想擁有現在。
吃香瓜,不甜;打貓兒,不爽;掉眼淚,不幹;寫東西,不行。
所以,一切就這麼完了,我這個人徹徹底底地完了。
【失戀第二天】
明知他不會來,還是切好了水果冰起來,還是洗好了菸灰缸放在桌上,還是把他喜歡吃的小泡芙冰在冰箱上層,還是豎起了耳朵聆聽那電話聲的響起。
走在路上,總搜尋著他車子的蹤影;走路回家,總以為他會在門口等我;走著走著,我想沒有人會突然牽起我的手。
牛奶和豆漿都快要過期了,我必須在今天喝完它們,而他明知我根本做不到。
我知道我將失眠,我將流淚,我將痛苦,我將看著他的照片回憶個不停。
這早已不是我第一次失戀,我還會不瞭解那些必然的症狀嗎?就是因為太瞭解,我已經能預見自己哭倒在往事的階梯上。
這只是失戀的第二天,還將有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直到我能微笑地對他說聲:謝謝你陪我走過那美好的一程。
【怎麼辦】
我該怎麼辦?我在屋裡走來走去,我在心中想來想去,我在桌前寫來寫去,我就是沒辦法有一個辦法。
我很明白失戀的好處,我會長大,我會智慧大增,我會更有挑男人的眼光,我會在愛情紀錄上又新增了一筆。
但我也很明白失戀的壞處,首先我會發瘋,然後痊癒,接著發瘋,又是痊癒,終於發瘋,總算痊癒,如此過程反覆不斷,直到我不是完全發瘋了,就是徹底痊癒了。
其實,那都還算是幸福的,要不就發瘋,要不就痊癒,可我現在什麼都不是,我不過是個徘徊於過去和未來,掙扎于堅持和投降之間的遊魂罷了。
所以我也不準備怎麼辦了,就這麼辦吧!就什麼也不辦,我總會走上一條路的,不管那是發瘋或痊癒。
【靜物】
我相信他會回來的,他的收音機、錄放影機、煮咖啡機都在這兒,我給他準備的牙刷、牙籤、棉花棒都等著他;他帶來的杯子、盤子、玩具、花瓶、CD、香精,也都好好地坐在原地。
但是萬一他回來了,只是要拿走他還想要的東西呢?那還是別回來好了,我無法親眼看見那樣的畫面。
萬一他真不回來了,這些東西要在這房裡待上多久?我捨不得丟,我不願去用,我每天看著它們就要想起他一次,我究竟該拿自己怎麼辦才好?
我是快崩潰了,我知道,因為我剛剛想起,我躺著的那席藍色床單,也是他買來的,而且還是兩套替換著用,那麼從今以後我該睡哪兒呢……
【倔強】
和前前前任男友去吃飯看電影,想著現現現任男友還不打電話來,所以我度過了一個慘慘慘的星期六晚上。
反正就是這樣,反正那人根本不在乎我跟誰出去,也不在乎我到清晨五點才回到家,反正我們無消無息已經四十四小時又二十七分。
那麼我決定我要做個倔強的小孩,我要說什麼也不先打電話給他,我要將遠沉默譜成分手的序曲,我要發了瘋一樣地想他念他夢他,卻絲毫不流露一絲感受。
眼睛哭腫了可以戴太陽眼鏡,喉嚨沙啞了可以吃川貝枇杷膏,心碎了可以用時針和分針點點滴滴縫合起來。
我就要蓋上所有和他合照的相框,假裝什麼都看不到,轉過身離去,又忍不住回頭,拿起來細細審視,用眼淚抹去灰塵,讓那兩人笑得更明亮、更燦爛,在回憶的畫廊中更清晰、更難忘。
所謂倔強,就是脆弱的同義詞。
【練習】
我要練習一個人睡覺,床上只有一個枕頭,整張棉被都是我的,可以轉身,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