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天性和情感決定了他在某個特定環境中的行為。他的歡樂與痛苦創造了各種可以被明確定義的情感(4),構築在一切因果規律清晰的事件之上。而當一個人接觸到他無法理解的事物‐‐早年間宇宙中充滿了這些東西‐‐之時,形態各異的擬人化,天馬行空的演繹,與崇高無上的敬畏之情往往便會由此發展而出,恰如這個在那時思維簡單貧乏,且經歷有限的年輕種群所做的一般。&ldo;未知&rdo;即是不可預測,而對我們的原始人祖先來說,它也便成為了值得敬畏的全能之源‐‐恩賜與災禍會以神秘且超乎想像的緣由從中降臨在人類身上,因此它顯然屬於某個完全不可知曉的存在,我們也絕對與它毫無關聯。夢境這一現象扶持了幻想世界或精神世界這一概念的發展,而總的來說,人類文明初期那野蠻殘酷的生存環境在很大程度上也導致了對超自然的依賴。同樣毋庸置疑的是,人類遺傳的精髓也早已被各種宗教與迷信所浸透。考慮到潛意識思維與生物本能之間的聯絡,作為無可爭議的科學事實,這種宗教與迷信的浸染對人類的影響也是永久性的。雖然人類認知裡的未知領域在數千年間不斷縮小,外太空依然蘊藏著幾近無窮的奧秘(5)。同時,無論某些事物現已如何為人熟知,其往昔所具有的神秘感依舊遺留有強大的冗餘。況且,在我們的神經組織中也仍尚存對舊時本能的生理依賴,即便將表意識中的好奇性完全抹殺,這一部分仍會在潛意識中不由自主地發揮效應,產生影響。
正因我們對痛苦與死亡威脅的記憶比對歡樂的記憶更為長久清晰,也因為我們自古以來便將來源於未知的恩賜形式化,以宗教儀式儲存至今,所以這些長久清晰的記憶便與宇宙之謎中偏向黑暗與邪惡的部分一道形成了民間超自然傳說中的主角。未知與危險聯絡緊密,這種以恐懼看待超自然的趨勢也自然而然地由此壯大。於是,任何未知的世界便也成為了邪惡與危險叢生的場所。而好奇心從這邪惡與恐懼的土壤中無可避免地萌生時,隨之而來的便是一種雜糅了敏銳的情感與豐富想像力的聚合體,並無疑將與人類共存亡。兒童總是會畏懼黑暗,而那些對滯留在人類心智中本能的衝動所敏感的人,則會無一例外地敬畏那隱蔽無形的神秘世界‐‐無論它們是遙遠深空中孕育著古怪生命的星球,還是地球上那些只有死者和狂人才可窺見的黑暗角落。
以此為基礎,表達對&ldo;宇宙恐懼&rdo;的文學創作的存在則顯而易見,它們自古便已存在,今後也將繼續存在。而那時不時驅使一些作家在個別的作品裡加入這些元素,那迫切希望將縈繞在腦海里的某些虛無縹緲的形體傾瀉於紙上的衝動,則更是它頑強的生命力的體現。狄更斯便是因此寫出了數篇恐怖故事,白朗寧則由此寫出了那可怖的詩篇《公子羅蘭》,霍姆斯博士寫下了微妙的小說《埃爾西&iddot;韋內》(elsie venner),亨利&iddot;詹姆斯和他的《碧廬冤孽》(the turn of the screw),f馬裡恩&iddot;克勞福德的《上層鋪位》與其他幾篇故事,社會工作者夏綠蒂&iddot;柏金斯&iddot;吉爾曼女士所撰寫的《黃色桌布》等等,而即使文風一貫幽默的ww雅各布斯也曾受其感召創作出如《猴爪》一類聳人聽聞的故事。
不過,這種圍繞著恐懼的文學作品必不可與另一種看似相同,但表達的思想卻大相逕庭的文體所混淆‐‐這便是那些僅觸及恐懼毛皮的作品,多以庸俗的血腥暴力來達到驚嚇讀者的目的。誠然,正如正統的、異想天開的,甚至稍帶幽默的鬼怪故事一般,無論是因形式主義的緣故,或是作者故意在劇情中新增幽默元素,使&ldo;病態不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