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碧雲說:「說走就走啊,那鑫鑫咋辦。」
秀英說:「讓大嫂她自己帶吧。」
飯桌上,秀英將要把她媽接走的事情,跟她爸,還有兄弟們說了。
楊文修沒反對。
他也曉得,熊碧雲跟兩個兒子過不下去。她跟秀英感情深,秀英願意孝敬她,把她接過去,那就接吧,接過去她也好過一點。
但春狗猴娃兄弟堅決反對。
兩個兒子在這呢,老母親卻要去女兒家裡住,那不是要讓十里八鄉的人戳他們兄弟脊樑骨,說他們不孝嗎?兄弟兩丟不起這人。猴娃拍著胸脯說:「姐姐,媽的事情,不用你操心。我曉得你擔心啥,你放心,只要有我在,我有一口飯吃,就不會少她一口吃。現在家裡又不是以前那樣窮,雖然我們家條件不如你們家,但一個人的口糧總供得起。」
他很信誓旦旦說:「大不了我養一個閒人嘛,又不是養不起。你放心,肯定不會讓她餓肚子。」
弟弟的話很刺耳。
啥叫養個閒人?媽天天在家給他們幹活,啥時候閒過了?媽是全家最操勞最辛苦的,在他們眼裡,卻是個閒人。弟弟的話,一聽就不是好話。話都說成這樣,連嘴上都要佔便宜,還指望他們咋孝敬媽。
秀英拉著臉,表情很難看。
春狗則說:「姐姐,我們知道你想孝敬媽。只是那個家又不是你當家作主,人家上有老下有小。你願意,人家家裡的老人不願意。哪有女兒出嫁了,孃家的媽還跟過去一起過日子的,從來沒有這樣的道理。再說,你這樣讓爸爸和媽分開,也不像個樣子。他們年紀大了,老兩個在一塊才有話說,少年的夫妻老來的伴,要不你把爸一塊接過去,要不你兩個都別接,免得人說閒話。你為啥只養媽不養爸爸?」
秀英說:「爸爸有工資,他自己能照顧自己,爸爸你們養,我沒事回來看看他。媽我來養。」
春狗毛著臉來了一句:「哦?四五十歲的人了,還要離婚咯?」
炒了一桌菜,一筷子沒動,一家人為這事,爭的臉紅脖子粗的,各自聲音都激動地高了起來。春狗喝了兩杯酒,說話像吵架。秀英和弟弟們爭,爭到最後,哭出來了,眼睛通紅,兩行眼淚珠子嘩嘩往下落,拿手不住地抹眼淚。
春狗和猴娃看見他姐姐哭了,才都小了聲,沉默下來。
秀英撲在熊碧雲懷裡痛哭:「媽……」
熊碧雲沒想到自己的事引起了全家人的爭吵,她慌張地安慰秀英,拍著女兒的背:「沒事,沒事,我在哪住都可以,哪住都一樣,你莫跟他們吵了。」
作者有話要說: 大家好,因為這章更了就滿3萬字了,榜單在下週星期四,所以要暫停幾天等榜單,不然會超出字數不利於入v。謝謝大家諒解。這本文存稿很足,我想爭取v後日六千。
第10章 大山
下了飯桌,楊文修把秀英叫到臥房裡,私底下跟秀英說:
「你願意把你媽接過去,就接過去吧。」
他說:「我也不指望你們孝順。自己一個人有錢,想咋過咋過,也不指望你兄弟。你媽性子懦弱,跟他們一塊過要吃虧,我跟她在一塊,也過不下去。你把她接去,她要是能過得好一點也是好事。」
秀英只是抹眼淚。
楊文修說:「你那邊家裡也有老有小,壓力也大。你把她接過去養,我一個月給你一百塊錢,當她的生活費。她要吃啥你給她買,要是生病了,你帶她看病。」
她這父親惡劣了一輩子,沒想到老了,竟還能說出幾句人話。秀英擦淚說道:「算了,你的錢也不多,我也沒能在身邊孝敬你,咋能讓你拿錢。媽她花不了多少錢,我能負擔的。」
楊文修說:「你有這心意就夠了,有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