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30頁

幾天後,小紋在醫院忽然吃錯了藥,幸而搶救及時沒有生命危險,人卻陷入了深度昏迷。警局再三調查,由於小紋住的是單間,護士又堅持說沒有發錯藥,那唯一的可能就是有人趁房中沒人時偷進去換了藥,警局如臨大敵,將醫院的監控錄影反覆檢看,終於發現出事那天有一個穿白□□生袍的人進過小紋的病房,覺得可疑,是因為那襲白袍被放大數倍後,在右下角顯出兩個小小的紅字來---&ldo;石門&rdo;!

那是我們酒店內部診療室的醫生服。

犯案嫌疑一下子指回到我們幾個身上,可是醫院錄影上只是一個模糊的背影閃了一下,還不是全身,男女都判斷不出。羅曼歌便把我們幾個人全都查了一遍,最終只有我一個人說不清自已當時在哪兒。其實我確實是因為躲自在居里的人躲的氣悶,那天稍有空檔,就一個人出去透透氣,因為沒用酒店的車,竟找不出半個證人來。

確證我提不出不在場證明後,我被正式逮捕。

葉晨大鬧警局,說僅僅因為這點懷疑就逮捕我太荒謬了,他要控告警方輕率入罪。然而羅曼歌拿出兩盤錄音帶來給他聽,內容正是那兩晚我們幾人在自在居里的談話,雲霄自認作了偽證和孟宇飛說我行跡可疑的話均歷歷在耳。果如我所料,警方一早就在自在居安裝了竊聽器,我們想隱瞞一切的苦心早已付之流水。

羅曼歌最後十分正式地警告葉晨,說我被懷疑知情不舉,並為了包庇江中舸一案的兇手而策劃謀殺了黃福生,進而意圖謀殺可能知情的邱紋,如果他想要替我洗清罪嫌,第一就要勸我跟警方合作老實交待,第二就是要自在居里其它幾個人也都要把自已知道的事全部告訴警方。

我坐在刑拘處的會客室裡聽著葉晨告訴我這些情況,只得苦笑,無話可說。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