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
林子傑三步兩並的來到衣帽間,邊掏出行動電話通知秘書,“尼克?”
“我是。”
“立刻派人到這個地址。”他念出名片上咖啡店的地址,一邊重新套上西裝外套,“我沒到之前,別讓我老婆離開。”
“OK,知道了。”
他掛上電話,匆匆走出門,轎車剛好停穩。
他一上車便交代司機地址,雖然知道急不得,可他卻還是感到心焦如焚。
雙手緊握在膝頭上,林子傑看著窗外的臺北夜景,不由得暗暗咒罵了起來。
該死!一開始他曾懷疑過小飛機的意外有問題,可那天和她大吵一架後,他一下子忘了要她注意,今天收到的調查報告,證實了他的疑慮,他匆匆趕回家,卻發現那女人竟然還有閒情逸致去喝咖啡!
喝咖啡?
他只希望對方籌畫的這一切只是針對他——
真是……天殺的!
“我想離婚。”
白雲抬首,看著吧檯上語不驚人死不休的好友,微微一笑提醒,“阿芳,你才剛結婚吧?”
“又沒有人規定剛結婚就不能離婚。”阿芳扁嘴喃喃抱怨。
“是沒有啦。”白雲輕笑出聲,揚眉問:“那你想離婚總要有個理由吧?”
“我討厭他。”她兩手撐著臉,沒好氣的咕噥著。
“你又不是第一天認識他。”白雲擦著洗好的玻璃杯,好笑的說:“既然討厭,當初幹嘛要嫁?”
“我是被逼的呀!”阿芳嘟著嘴,念道:“老爸說要是我不嫁,他就要弄垮娟姐的工作室,而且你們每個人都逼我嫁,好象我不嫁他,就會一輩子嫁不出去一樣……”
“因為他條件是不錯啊,俊帥又多金,和你還是青梅竹馬,而且他其實待你還算不錯呀,不是嗎?”白雲將玻璃杯倒掛在杯架上,微笑回問。
“待我不錯?!他推我下泳池、偷我作業本、破壞我的初戀、把我貶低得一文不值,最後還過分到利用我爸逼婚——”阿芳輕哼一聲,滿臉不贊同,“他待我不錯?哪有?”
“有啊,小學時你在百貨公司迷路,他救了你一次;國中時你為了一顆氣球,差點從天橋上掉下來,也是他救你的;高中時你去世貿電腦展,差點將整個展覽場給拆了,還是他幫你擺平壓下來的。其它諸如此類的事情多不勝數,你能說他對你不好嗎?”白雲笑了笑,提醒她。
“那……那是……”阿芳想要辯駁卻發現自己找不到立足點,針對這些事情來說,他的確是對她還不錯,可是……
於是他也不是心甘情願的呀,那些事情又不是我自願發生的,可他每次都擺出個死人臉,好象我欠了他多大多大的人情一樣,你不知道,有時候我甚至懷疑他根本是樂在其中!“阿芳忿忿不平的抗辯。
“對什麼樂在其中?”白雲揚眉,好奇的問。
“看我出糗啊!”她嘟起嘴,一副老大不滿的模樣。
白雲忍住笑,因為她們這些個好友的確也曾懷疑過林子傑確實是樂在其中。
店裡的電話鈴響,她伸手接起。
“喂,白雲咖啡店。”
“是,我是。”
“對,人在這兒。”對方說了些什麼,她看了眼阿芳。
“OK,我知道,我會留住她的。”
白雲說完收了線,走回原位。
“總之,我就是討厭他啦!”阿芳皺著鼻頭,做下結論。
“既然你討厭他,當年你幹嘛還跑去買人家公司的股票?”白雲撐著右頰,眼中閃過一絲狡猾。
阿芳俏臉一紅,頓時結巴了起來,“那那那……那是投資嘛,討討……討厭是一回事,投投……投資是一回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