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埃利斯鎮上最好的,如果你們有需要可以來找我,保準讓你們舒舒服服。」女人很大方地說道。
江浩從兜裡掏出錢,拿出一張20美元的鈔票丟過去,女人看到錢立刻從被子裡鑽出來一把拿住。
光溜溜,一絲不掛,夠白,難怪一晚上價值10美元呢,要知道現在這個時代,一個工人一天的薪水可能只有幾十美分,能有一兩美元收入就算不錯的工作了。
打劫完現金還沒完,江浩又吩咐比爾往馬匹上裝東西,麵包、風乾肉、罐頭、糖果、雪茄菸、打火機、毯子、鹽、調味料、水袋……凡是野外能用的,江浩都讓比爾儘量多準備。
光著身子被捆在椅子上的光頭老闆,臉上的肌肉不住顫抖,他感覺自己的店鋪就要被這兩個傢伙搬空了。
江浩在雜貨店裡面轉悠,忽然看到一樣東西,他走過去拿起來,沒錯,是一份報紙,一份老式的散發著油墨臭味的報紙,江浩沒有關心上面的內容,而是看向抬頭的日期。
1879年9月24日。
自己來到的時間是1879年嗎,江浩拿著報紙來到老闆身旁,把報紙遞到老闆眼前,老闆嚇得一縮脖子。
「這是什麼時候的報紙?」江浩問道。
老闆瞅了瞅,怯怯說道:「哦,應該是上週出的。」
那也就是說,現在是1879年10月了。
第400章:狹路相逢勇者勝
此時那個女人已經穿好了衣服,一身細腰長裙,肩膀和手臂滿是針織碎花,領口開的很低,露出兩個飽滿半球。
女人對著江浩和比爾露出一個甜甜的微笑,「兩位劫匪先生,我要走了,我就在鎮上最大的那家酒吧工作,如果你們想要找我,隨時可以過來,我叫桃碧思。」
「真是個風騷的女人。」比爾看著女人搖曳的背影嘟噥了一句。
「好了,咱們需要的東西也差不多了,是時候離開了。」江浩道。
和雜貨鋪光頭老闆揮手告別,老闆痛苦的閉上眼睛。
江浩剛剛騎上馬,腦海里就響起系統提示音:「叮恭喜收集員完成一次搶劫,獲得搶劫值26點。」
這種感覺很不錯。
從後院出來時,外面已經天光大亮,街上已經有行人走動,鎮子開始了新的一天生活,兩人慢慢騎馬穿過街道,馬蹄發出踏踏聲,人們也只是掃了一眼,並沒有太過在意。
他們這樣的人在西部太常見了,根本不會引人注目。
不多時,兩人走出了鎮子,比爾回頭看了一眼,嘴裡發出一聲歡呼:「啊哈咱們出來了,不用被吊死,還搶劫了埃利斯鎮,估計雷克斯警長會氣瘋吧,哈哈」
比爾說的沒錯,此刻雷克斯警長看到治安所裡的場景確實快氣瘋了,昨天抓到的逃犯跑了,還殺了他兩個值夜的手下,馬廄裡的馬也被偷了。
「混蛋,立刻召集人手,我要出去抓那個該死的混蛋,這次找到他,我要親自擰下他的腦袋。」雷克斯警長氣呼呼地吼道。
就在手下們聚集,其他人準備馬匹槍枝的時候,有人跑到治安所,最先來的是雜貨店光頭老闆,光頭老闆剛說了自己店裡被搶的事情,槍店老頭也跑來了,無比悲傷地說道:「哦,我槍店裡的槍都被那兩個傢伙給搶了,我損失了幾千美金。」
雷克斯警長一臉怒色,「那兩個傢伙還真是囂張,殺了人逃出去,竟然沒有第一時間逃跑,還敢到鎮子上進行搶劫,一定要抓住那兩個混蛋。」
雷克斯警長又詢問了一下時間,立刻意識到什麼,對手下們說道:「我們動作快點,他們離開時間不長,或許我們能追上那兩個該死的傢伙。」
眾人紛紛跳上馬,快馬加鞭向著鎮外追去,來到鎮外岔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