們也要給他推薦些其它的專案。可不能輕易放跑了他。對了,如果他同意的話,我們政府牽頭為他開一個接待酒會,組織本市的企業家來聚一聚,也為那些納稅大戶們提供一個機會嘛。”
林楓暗自為李澤明大哥祈禱。看來莫至明他們是不肯輕易放過他了,不把他剝層皮下來是不可能讓他走人的。
“林楓,你怎麼認識李澤明的?”莫至明問出了在座所有人都想知道的答案。
“啊。這個啊——去年我去了趟香港,無意間就認識了。”林楓打了個哈哈應付道——
這是林楓年後第二次來省城機場了。第一次是送林師叔他們走,今天是來接沈漫歌以及自己的岳母。林楓的心情有些緊張,低下頭打量了一下自己身上穿的這套範思哲休閒西裝,嗯,很好,沒有落下什麼灰塵。從口袋裡掏出一個小鏡照了照,頭髮沒亂,今天才換的白色襯衣衣領依然很白,皮鞋——天啊,皮鞋上有幾粒白點。林楓從口袋裡掏出一塊白手帕,蹲下身子仔細地擦拭起來。
當林楓覺得自己已經相當的帥氣後,抬起手腕上那塊jionly手錶看了看時間,還有三分鐘飛機就應該降落了。這是林楓第一次戴手錶,也是身上最值錢的飾品。這款外表樸實地手錶要製表師用一年半的時間製做而成,全世界也只有三個製表師能做的出來,在1996年的《福布斯》奢侈榜上名列第三位,價值1284萬人民幣剝走身上全部的行當,一輩子衣食無憂。
雖然沈漫歌經過刻意的掩飾,但林楓還是立即就能從人群中認出她中。他對這個女人的身體實在是太熟悉了。無論是穿著衣服的時候還是脫光衣服的時候。頭上帶著頂白色棒球帽,臉上戴著一塊茶色眼鏡,下身是一件寬鬆地牛仔褲,上身是一件黑色風衣,裡面襯著一件白色的恤,打扮時尚而性感。
讓林楓奇怪的是沈漫歌還挽著一個女人,那個女人和沈漫歌一樣擁有高挑地身材,白皙地肌膚。也和沈漫歌一樣戴著棒球帽和寬邊眼鏡。林楓看不清楚她的臉。難道沈漫歌還有個姐妹?沒聽她說過啊。
林楓笑著迎上去,和沈漫歌旁邊地女人點頭致意後,拉著沈漫歌地手,疑惑地問道:“你爸媽呢?”
沈漫歌聽到林楓的問題,和旁邊的那個女人對視一眼,咯咯地笑起來。
“怎麼了?你不是說你爸媽和你一起來了嗎?”林楓更加奇怪了。
沈漫歌摟著身邊的女人,笑著說道:“這就是我媽。”
林楓看著摘掉眼鏡的沈漫歌母親,詫異地張大嘴巴,一句話脫口而出:“岳母,你好漂亮。”
第四卷 正文 第303節、看到了不應該看的
百助小說 更新時間:2008…11…26 16:31:21 本章字數:5585
冰肌玉膚,滑膩似酥,黛眉開嬌橫遠岫,綠鬢淳濃染春煙。這是一個和沈漫歌一樣美豔不可方物的女人。
乍一看去,兩人幾乎是同一個模子印出來的一樣。而且都穿著一樣的衣服戴著同款但不同色的眼鏡,沈漫歌腦袋上頂著一頂白色棒球帽而她的是黑色,兩個人手挽手著嫋嫋娜娜走來,只一個妖嬈的身段及姿色天然地氣質便吸引了機場不少人的眼球。
林楓本來以為她是沈漫歌的姐姐或者妹妹再或者阿姨姑姑奶媽保姆——,所有的可能性他都想過了。而且他還很禮貌地向人家微笑致意後才拉起沈漫歌地小手說話。怎麼也想不到的是——這樣的女人會是沈漫歌的媽媽?
主啊,你打雷劈死我吧。這次丟人丟大了。本來林楓同學是想給第一次見面的岳母一個好印象的,沒想到忽略了人家不說,連那種“岳母,你好漂亮”這樣帶有濃重調戲性語言的招呼聲都出來了。糟糕的是我又長的這麼帥氣——完了完了,她不會以為我是酒吧坐檯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