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現在已經少很多了,之前連明叔的房間也被塞滿。你別看她當警察,就以為她很有定力,在工作上她或許能做到嚴守紀律,但下班後她就像換了個人似的。一旦有覺得不順心的事情,就會不停地買東西,信用卡刷爆一張又一張。
那些所謂的分期付款,全都是消費陷阱,好幾萬的東西分二三十期還,每個月可能只要還不到一千塊。可是當你買完一件又一件後,就會發覺自己每個月工資扣除還款,剩下來連車費都不夠。而且如果你沒按時還款,那利息就跟滾雪球一樣,可嚇人呢!
如果連最低還款額也給不上,不但會影響信用度,就連工作也會受影響,以後想要升職就困難多了。王姍為了把錢還上,竟然去跟“大耳窿”(大耳窿,是粵語中對放高利貸者的俗稱)借錢,這不是找死嗎?
去年我帶了十萬塊過來,打算幫姨媽買金器,做她女兒的嫁妝,誰知道剛巧碰到“大耳窿”上門討債。她好歹也是我妹,總不能見死不救,我就把帶來的錢全給她還債了。之後,我把她的名牌貨全拿去賣給二手店,還讓花澤在內地給我匯錢過來,這才幫她把欠債還清。
所以,我這次一分錢也不帶來,就算再有人上門討債,也沒錢讓她搶……
“真的?”見華調皮問道。
“我像是撒謊嗎?我身上真的沒有港幣。”榴蓮取出錢包開啟給她看,裡面只有少量人民幣。
見華盯著他的眼睛,笑問:“我是說,要是又有人上門向姍姐討債,你真的不幫她嗎?”
榴蓮不自覺地迴避對方的目光,遲疑片刻才答道:“她要是還敢跟‘大耳窿’借錢,我才不會管她的死活。”
見華笑而不語,於心中念道:你是沒帶錢,可帶著好幾張銀行卡呢。我就不信姍姐有麻煩,你會見死不救。
安琪領著溪望走進天水圍警署。羅傑已經將與案件有關的人全部帶回來問話,由於溪望不是警員,在這種正式場合不能直接向證人問話,只能透過攝像機瞭解會面室內的情況。
會面室裡放有一張三角形的桌子,簫皖婷、羅傑及一名女警員分別坐在桌子的三面。裝在牆角的攝錄機將拍下會面的整個過程,並錄製成三份錄影帶,其中一份將交給簫保管。安琪解釋這是為了保護嫌犯及警員的利益,不管是警員違規,還是嫌犯做任何小動作,錄影帶都是最有力的證據。
“這樣雖然能保護嫌犯利益,但同時亦給嫌犯帶來心理壓力,要向他們套話就困難多了。”溪望皺了下眉頭,“而且也不能以暴力或者恐嚇等手段逼供,嫌犯會乖乖地坦白交代嗎?”
安琪反問道:“我們都忙半天了,但羅傑到現在還沒給他們錄完口供,你不覺得奇怪嗎?”
“的確不對勁,我們中午把所有人都問過一遍,花了也沒一小時。你的同事就算問得再仔細,應該也早就問完了。”
“在法官裁定犯人有罪之前,我們只能將他們稱為‘嫌犯’。嫌犯的權利跟守法的市民一樣,原則上我們不能損害他們任何權益。我們可以做的事情就只有扣留他們48小時。”安琪揚了下眉,繼續道,“所以我們只能跟嫌犯打心理戰,先讓他們感到焦慮、不耐煩,甚至是疲勞,然後再讓他們坦白交代事實。”
溪望搖頭道:“這種方法太沒效率了,而且對老油條也不管用。”
“也不一定,你看,似乎已經起效了。”安琪指著螢幕中拍案而起的簫皖婷。
第十二章 閉門失竊
簫皖婷於會面室內,情緒激動地衝羅傑叫罵:“你們香港警察就這樣對待孕婦嗎?我都說多少遍了,我在房間裡喂女兒吃飯,然後就到隔壁跟大家一起吃飯。我沒看見誰走進主臥室,更不知道是誰把寶寶扔到街上!不管你再問多少次,我的答案還是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