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頭腦。”
我站在那裡,很難相信我所聽到的話,當我清醒過來時,我幾乎快崩潰了,好像被汽車輪子碾過去的罐子一般。我不笨、我也沒有瞎了眼,我知道我長得跟一砦美女是有些差距。但是我記得他以前把手放在我頭上的那一刻,我也記得他親我臉頰時,鬍渣刺刺的感覺。我曾是他心愛的女兒,而現在他竟然嫌我醜!他說我長得不漂亮……爸爸怎麼會說自已的女兒不漂亮呢?除了我不再是個小女孩以外,我想……他也不再把我當成是他的女兒了。
我要升高三的那年暑假,媽媽帶著賈斯跟露西去一個葡萄園度假。那年我擁有第一次的打工經驗,我在一家鄉村俱樂部當救生員。我跟老媽說我要待在家裡看家,順便照顧小狗。我想這個點子應該會很不錯,自己一個人待在家裡,招待二十三歲的男朋友。不必受到別人的打擾,愛做什麼就做什麼。
前三天還不錯。第四天清晨我回家的時候,看見了一些情景把我帶回到了十二歲的記憶。我看見爸爸在房裡,床上放著行李:幾疊白色襯衫還有黑色的襪子——搞不好就是同樣的那一疊。
我盯著他的東西看,又盯著他看。我爸也看著我久久不出聲。接著他就嘆了一口氣說:“等我安定下來了,我會打電話回來。”
我聳聳肩說:“隨你便!”
“不要用這種口氣跟我說話!”他說,他最討厭小孩沒有禮貌。他總是要求我們要尊敬他——尤其是當他一點都不值得我們尊敬的時候。
“跟你媽說……”他想要我傳話。
我搖搖頭說:“我不幹!有什麼話你自己去跟她說。幹嗎要我幫你這個爛忙?”
他聳聳肩,一副不在乎的樣子,只顧著打包行李。
“你走!你走!大家都高興!”我的聲音在清晨的空氣裡顯得特別響亮。“沒有你的日子,我們會更好過!”
他看著我,然後點點頭。 “你說得一點都沒錯。我想也是……”
他繼續回頭打包,我則回到房間去。我躺在床上,那張他曾經坐在上面念故事給我聽的床上……好久好久以前——我把眼睛閉上……我等這一天等了好久,我知道他遲早會這麼做。一個傷口的結痂脫落時,足會有一點點痛、一點點失落感,這都不算什麼,沒什麼大不了!我在床上翻來覆去,想要讓自己舒服一點。我不斷地告訴自己:“沒關係……”可是我想不透的是,為什麼最後還是哭出來了。
後來我去讀了普林斯頓大學,是他要我去唸的學校,這也是他最後一次盡為人父的責任。我原本是想念史密斯大學,因為那是間女校,大家可以專心念書,我就不會被人取笑為書呆子了。
“不可以!”我爸在餐桌上告誡我。他離開我們六個月後,就搬到鄉下的一棟全新的大房子裡,同時也換了一個新女友。他每次答應要跟我們一起吃晚飯,總是要連續改期兩次,晚飯才能吃成。
他說:“我才不讓你去唸那所同性戀學校!”
“賴瑞!”老媽用無力的聲調輕聲地說著。她的幽默感和快樂早就消逝已久,一直到她跟唐雅在一起的時候才重拾歡笑。
老爸根本不理會她,並且用懷疑的眼光看著我,叉子上的牛肉還在半空中,他問說:“你該不會是同性戀吧?”
“拜託,怎麼可能!”我說:“我對SM還蠻有興趣的呢!”
老爸嚼著嘴裡的牛肉,不徐不緩地把肉吞下去.還用紙巾擦擦嘴,說:“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受得了你光著身子的身材?”
我喜歡史密斯大學的原因,跟我討厭普林斯頓大學的原因一樣。普林斯頓大學校園簡直就活像個展示舞臺,四處展示著成功的優生寶寶。每個女孩看起來都是金髮美女,完美無缺。連那些黑髮女孩們也都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帶點異國風味,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