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給我,我一點要帶回去。”老胡說什麼都不肯放棄:“再說,我記得這是藥材呢。”
“馴鹿角而已,不咋稀奇,尤其快到冬天,全都角質化了,估計過不了多久,就要脫落,效果一般。
真想要,剁點回去得了。”
“我不!”
老胡的做法八成觀眾都在支援,戰利品啊,隨便扔了太可惜了,必須拿回去。
包肯定是塞不下的。
老胡有主意啊,弄一小段傘繩,系在肩帶後邊。
“你等等。”
看寧放準備扛起獵物,他拿出了對講機:“呼叫節目組,華夏隊呼叫”
“請拿到營地稱重。”
老胡:
老子都沒說呢,你都會搶答了。
哈哈哈哈哈!
全世界都在笑,這鬼機靈耍的,果然節目組不上當。
看著寧放的笑容,老胡也有些尷尬,攤開手:“試試嘛,萬一能成呢。”
“趕緊走吧。”
所有物品都到了老胡身上,寧放則是扛起了馴鹿,一起踏上了歸途。
有了收穫,相當於加了個buf,老胡覺得頓時都有勁了。
只是,走了不到半小時,寧放喊停。
“咋了,我還能走!”
“我知道你能走,可我打算今天回到大本營,所以,現在先休息下,吃點東西。”
“你去哪?”
“做個火把。”
殺鹿的地方雖然沒有太多血,可像是獅子,熊,包括狼獾,對於血腥味,可是有非常的嗅覺,有了收穫,沒必要節外生枝。
所以回來的路上,寧放也沒有選擇完全同樣的路線,而是讓開一些。
他倆有帶頭燈,但是,火把必不可少。
滿地的松樹,找點帶油脂的樹皮不要太簡單。
沒花多長時間,便弄了兩個簡易的火把。
這裡,老胡也找出了食物,見他回來,遞過去一塊肉乾。
“不用省食物了,多吃點。”寧放接過,啃了一口。
說實話,肉乾的味道挺一般的。
主要是硬的不行,裡頭的水分全都被燻沒了,一口肉,得嚼半天。
但是,野外嘛,有的吃,不敢嫌棄。
老胡早就餓了。
今天走了多久,他不知道,要是有帶手機,微信步數肯定能收穫兩千個贊。
一小口肉,一小口水,目光卻離不開地上的馴鹿。
時不時露出個傻笑。
“真沒想到,能打到這麼大一頭獵物。”見寧放在看了過來,老胡有些不好意思:“你太牛了。”
“不是我,是我們。”寧放笑著說道:“是我們配合的好,而且最關鍵的一點,這條路,可是你選的。
要換做我,大機率咱們還在迷茫地前行尋找中。
最後那一斧子也很帥,觀眾肯定截圖了,回頭好好欣賞一下。”
“哈哈哈哈,誇得我都不好意思了。”老胡也覺得自己挺棒:“你說咱們幾點能到呢?”
“來的時候是停停走走,加起來,距離營地十個小時路程是有的,回去哪怕能快一些,但都負重了,估計,要到半夜。”
“嘿嘿,回去了,我要把鹿扔到老張身邊,嚇死他。”
(真不是斷章,我這不是怕大夥著急,寫了一章趕緊發出來,錯怪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