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五分鐘,寧放很清晰地感受到了手裡傳來的動靜。
站起身,往後用力一扯。
“哈哈哈哈!”
看不清幾條,反正不少,大概巴掌大,撲騰著有一些掉回了水裡。
寧放大笑地拿起身邊的棍子。
一砸一個準。
果然,食人魚還是貪吃。
即使被砸了,嘴還是咬在獵物身上,可以清晰地看見嘴裡有些駭人的尖牙。
一共七隻,大的有半個巴掌,小的大概三指寬。
長得嘛,與經常吃的鯧魚差不多,只是後背顏色是墨綠,肚皮有點紅。
“哇,這就是食人魚麼?”
“你們看,眼睛是紅色的,好可怕。”
“這不得一次性逮個幾百條?”
“幾百條,能處理麼,雨林悶熱,一晚上估計就爛了。”
“失之東隅收之桑榆,東邊不亮西邊亮。”
“吃魚肉比蛇肉更安全。”
“有沒有抱團去亞馬遜逮食人魚的?”
這神奇的一幕,讓直播間熱鬧起來。
寧放吹起了口哨,在腦袋上又補了一棍,確定死透了,才敢用手去抓,否則,要是不小心被咬一口,掉塊肉少不了。
“晚上的選單有了,烤食人魚”
去到邊上找了根細小的藤蔓,將七條魚都給串上。
“鬍子哥,等著哥哥我給你抓魚吃。”
七條魚,最大的估計三兩左右,最小的一輛,內臟骨頭去掉,還不夠寧放一個人吃的。
必須繼續。
第二次上魚顯然快多了,而且數量更多。
那些之前幸災樂禍的觀眾,頓時啞口無言,這是找到bug刷經驗了吧。
貝爾給出瞭解釋。
寧放就是運氣好而已。
真正釣食人魚,沒有這麼簡單。
這片區域正好有魚群。
他曾經在亞馬遜河上釣過魚,換了好幾個地方,0收穫。
半小時,寧放收網六次,一共逮了三十三條魚。
身體上的寄生蟲已經看不見了,光滑的身軀也變的坑坑窪窪。
寧放停手了。
四點多了,庇護所沒搭,魚沒收拾,還要全部烤了,都需要花時間。
不過心情真的不錯。
今天釣的魚,比他兩輩子加起來還要多的多。
寧放認為,應該是自身的運氣,以及第六感起了作用。
選擇路線上,他沒有去分析,而是憑著感覺走。
要是沒抓到這條樹蚺,更談不上三十三條食人魚。
別提說還得了一分。
昨天只有半天,今天才是真正的開始。
能有如此豐厚收穫,相當提士氣。
“夥計,感謝你!”
寧放將樹蚺掛在了樹上,這個肯定不能帶回去,怕引來亂七八糟的動物。
最好的方式是挖個坑埋了,明天再繼續釣一波。
可是叢林的土地不是那麼好挖的,地下植物的根鬚太多,沒有合適的工具,太耗費體力了,不划算。
他當然知道掛在樹上,九成九,明天起來,已經看不見。
也不能指著樹蚺過完整個比賽。
有舍有得。
相比於食物,個人安全更加重要。
而寧放在這半小時裡的行動以及收穫,讓許多國外黑粉閉上了嘴。
大概,
這就是上一季冠軍的實力,
這,
就是那個男人。
只是,寧放有些懷念軍刀了。
魚不大,用斧子處理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