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給了三條,加上另外那一半。
他的想法很簡單。
四條魚真算不得什麼,五分鐘的事。
在雨林裡,至少要呆兩個月以上,指不定會有機會遇見。
等於用極小的代價,換了個希望。
哪怕最後沒能捕到,其實影響也不大。
當然,也有另一方面的原因。
好歹在一個村子裡呆了好幾天,面對面坐著,我有吃的,然後不能給你,雙方都挺難受。
不如藉著這個坡走下去,不管對自己,還是對觀眾,都算有個交代。
至於授人與漁,不可能,寧放沒有那麼蠢。
蒙特葉迪爾還是挺聰明的。
一般人,看到幾十條食人魚,會好奇怎麼抓的,他一句都沒問題。
這就很舒服了。
兩人友好地坐下,喝點鼠尾草茶,啃一口烤魚,還真挺像一個隊伍的成員。
“那,你接下來打算怎麼辦?”
寧放將沒有一點肉的骨頭直接扔進火裡,再拿起了一條。
蒙特葉迪爾吃的很快,三條半的魚,就剩下半條。
“只能往回走,都已經到你的地盤的,超出了界限,說明我的隊友肯定不在這片區域。
不過,能和你碰面,倒不算白跑一趟。”
他的話裡有兩層意思。
第一,雖然是對手,但在叢林裡見面,都會高興。
再者,大概能判斷出他們兩組選手的範圍。
為什麼是大概。
水路一個小時,放在叢林裡,範圍就大了。
不過,有資訊,比沒有好嘛。
啪啪啪!
蒙特葉迪爾吃完了魚,也不再停留,轉身拿起斧子,開始搭建起他的臨時庇護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