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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四章 發現對手?

特別的操作,簡單暴力地將整頭水豚放在火上烤。

“這是要做烤全豬麼?”

當然不是。

夏天生存有一個好處,不像冬天一般,迫切地需要脂肪。

但,

有,比沒有好。

真要考不是不行,但時間長,油脂全都浪費了。

寧放哪裡是浪費的人呢。

放在火上,是為了去除水豚外頭厚厚的一層毛。

在家裡殺雞宰鴨,一般用開水燙一燙。

野外不是不行,是太麻煩。

不如扔到火裡。

黃色的皮毛遇到明火,瞬間變黑燒焦。

空氣中傳來一股糊味。

寧放走開了一些。

這味道可不好聞。

隔一會,翻個面,就這樣炙烤了十幾分鍾。

水豚,變成了黑豬。

寧放在這期間,去找了些芭蕉葉回來當做砧板。

嘎吱,嘎吱

軍刀從稍稍有些僵硬的豬皮上刮過,裡頭顯現出淡淡肉類被烤熟的顏色。

要是不看腦袋和蹄子,基本和烤乳豬沒什麼區別。

四個腿先被卸了下來,深深劃了幾道,抹上鹽,放在火邊上。

“為什麼寧放把肉放的這麼遠呢?”豪威爾提出了觀眾心裡的疑問:“近一些,不是熟的快一些?”

貝爾笑道。

“寧放又不趕時間,離火近,溫度高的道理,他當然懂。

但是,容易出現外頭烤熟了,裡頭生的情況。

而且,爆火,油脂滲的快,原本就是瘦肉多,能多存,肯定得多存點。

至於為什麼不用煙燻。

時間太長了。

至少要三四天,才能熏製好,期間,還得有人看守,要不,被別的動物發現,什麼都沒了。

專門留守一個,又會降低得分的機會。”

果然是專業人士,說完了,大家也都懂了。

心,肝,腎,老三樣,一起放進了鍋裡。

不是寧放貪吃。

就這麼一會功夫,已經吸引來了一些個飛蟲。

先燉了,要不,等會蒼蠅都來了。

最吸引人眼球的,還是那一扇排骨。

在火邊烤了一會,漸漸變成誘人的金黃色。

看著就有食慾。

寧放也是頭一次收拾水豚。

除掉內臟啥的,還有不少肉,而且,幾乎都是瘦肉。

等待期間,削下一小塊肉,放進嘴裡嚐了嚐。

“什麼味道。”

“快說啊。”

“急死我了。”

“好吃!”

淺嘗了三次,寧放終於冒出兩個字。

好在,補救了。

“口感,與豬肉相似,烤了之後,並不柴。

裡頭的肉汁很多,完全沒有異味。”

水豚在巴西乃至南美洲,都已經大規模養殖,就和國內養豬差不多。

不存在任何滅絕的危險。

所以,說起味道,沒啥關係。

“鬍子哥快點回來吧。”

淺嘗,將寧放的食慾激發起來,那點肉,墊肚子都不夠。

反而更覺得更餓了。

內臟湯,早就布魯布魯。

只是,隊友不在,他不好吃獨食,燒開了,便先放在一旁。

除了等,除了專心烤肉,也沒別的事可做。

就這麼和望夫石一般,坐了兩個多小時,終於,看到鬍子哥的身影。

寧放開心起身。

鬍子哥以為要和他擁抱,結果,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