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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哦,我知道了,”敬陪末座的蘭貴人忽然吃吃一笑,一臉了悟道:“其實這才情嘛,也不是會舞個文弄個墨便是才,會彈彈琴畫畫山水便是情。容嬪娘娘身形窈窕體態婀娜,自是擅舞的;聲音清越宛若天籟,自是擅歌的。容嬪娘娘,我說的可對?”她是貴人,比嬪低了一等,自然不敢直呼妹妹,儘管她比霍青桐還大著幾歲。

而霍青桐呢,乾脆聳了聳肩,連頭也懶得搖了,迭聲道:“不懂不懂,完全不懂!”要她舞劍也就罷了,要她舞蹈?呵,她可半毛錢都不會!

這下眾嬪妃傻眼了,心說這回子是太過自謙,還是故意深藏不露?仍以純妃挑頭,問道:“那妹妹,你最精通什麼?”

最精通什麼?

霍青桐笑了笑,淡淡道:“琴棋書畫、詩詞歌賦,我都不會。我們回人雖然能歌善舞,可我身為首領的女兒,肩負著保衛部族的職責,哪有時間跟精力與族人姐妹載歌載舞?她們在草甸上唱情歌的時候,我在練劍;她們在溪水邊沐浴嬉戲的時候,我騎著馬巡邏部族周邊;而她們在帳篷裡聚會,各自為情人織就衣物、鞋帽、乃至氈毯的時候,我卻帶領著他們的情人,馳騁在黃沙漫漫的大漠上。”

“我們大漠裡狼多、馬多、強盜也多。狼群來了倒也沒什麼,我們部落里人多馬壯,是天山腳下最大的一支,區區狼群能奈我何?可最討厭的,卻是一波一波的強盜。大漠裡生活條件艱苦,有時候為了搶奪來往商隊的貨物,有時候為了搶奪糧食跟女人,還有時候,僅僅是為了搶奪一塊小小的水源,一片小的不能再小的綠洲。除了這些兇狠殘暴的強盜,還有其他的部族,領地、名聲、人民,都是他們覬覦的目標。大漠裡不像你們京城,也不像大清朝南北九疆、萬里河山,那裡朝廷不管,官員不管,連皇上也不管。只要我們誠心歸順,按時交貢,誰又會操心我們回疆人民自己的戰亂?所以,想在大漠生存,靠的不是嘴巴、不是家世、更不是什麼才情才華,而是鋒利的刀、寒光的劍,能殺死敵人的一切東西。靠的是眼夠毒、手夠快,而心,則夠狠。手起刀落,對方人頭落地,嘩啦啦,血濺滿一地……”

她忽而一笑,抬手搭在身旁純妃的手背上,握著那雙已經泛白不住顫抖的手,用最溫柔的語調,卻說著最恐怖足叫在場諸人膽戰心寒的事情。

“其實殺人哪,跟殺狼也沒有什麼區別。不過都是白刀子進去,紅刀子出來。只不過人嘛,比狼聰明一些,個頭大些,連血也多一些,呼啦啦噴將出來,有時候會沾滿一身呢。還有人臨死前的表情,比狼可豐富的多了。害怕的,驚訝的,死不瞑目的……還有上一次,我割了敵人的腦袋,可他前一刻還在跟我說笑呢,那腦袋骨碌碌在地上滾著,竟還是笑眯眯的模樣,你說古怪不古怪?”

“呵呵,”純妃乾笑兩聲,“古,古怪,古怪……”她是想笑,可那表情比哭還難看,而那嗓子也不復往日的溫潤輕柔,竟像是啞了般,比老鴰還難聽。

霍青桐拉著她的手,親熱的搖了搖,似是對這個“忠實”聽眾很有好感,接著道:“純妃姐姐,你不知道,這人哪,其實比狼該死的多了。狼咬人呢,是因為他肚子餓,他要生存,他要自保。可這人吶,卻是永不知足,可能僅是為了一句玩笑、一個眼神,甚至,是她自己的胡思亂想,便對別人動了殺機。狼咬人,只撲上去,一下咬斷敵人的喉嚨。可人殺人,那方法可就多了去了,有笑裡藏刀的,有借刀殺人的,有陷害誣告的,還有那落井下石趁你病要你命的。純妃姐姐,你說,這些人,是不是十分該死?!”

“啊啊,是,是……”純妃蘇氏哆哆嗦嗦的應了兩句,內心十分後悔自己一時嘴賤,將霍青桐拉到身邊坐著。

她悄悄的,以為不動聲色的,想將屁股往後挪幾分,離著一口一個“殺人”的容嬪娘娘遠著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