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邊老師喝了大量安眠藥,被送到醫院,第二天,奧井老師給某出版社打電話,說我當時的行動似乎有點誇張,當天在某網路週刊的網頁上登載了這則新聞。
在座各位不要說不知道這回事。
為了保護孩子們的安全,勇敢地撲向罪犯,一度被視為英雄的女教師,真的有必要奪去罪犯的生命嗎?儘管孩子們已經疏散到安全的地方,大腿負重傷的男子每一次從泳池探出腦袋,女老師就劈頭踢過去,宛若踢足球一般,把他按進泳池底部,直到他再也浮不上來。被罪犯撞到,因傷痛無法從泳池爬上來的男老師在化作血海的泳池中目睹了地獄般的一幕。那麼,到底是誰使得男老師失去重新踏上講臺的勇氣呢?這是大家聽到的說法。
原本是英雄的我從這天之後就淪為殺人犯。
透過愛的力量動搖了世間的輿論,真了不起。
對各位來說,出現新的譴責物件,是不是反而更興奮呢?本來是各位把田邊老師逼向死衚衕,如今卻表示憐憫和同情。好像田邊老師落到這份上是我逼的,並把事發之前自家孩子的無能表現歸罪於我,說什麼孩子變得不愛說話了,孩子的注意力不集中了,你們這麼做是不是令平日的壓力得以釋放了呢?當有家長要求我賠償帶血的浴巾時,我驚得無話可說。
開除殺人犯教師!應該在大家面前下跪謝罪!應該承擔責任!
出於這樣的原因才召開了今天的臨時家長會,我現在站在這個臺子上,但我遭受如此譴責,難道是因為你們的孩子沒有被殺害嗎?
大家認為我是毫無來由地殺害了一個搖搖晃晃走過來的體弱有病的少年嗎?
是不是等四五個人被殺害更好些呢?是不是像膽小鬼同事那樣裝作被撞入泳池,對孩子們遭受壞人襲擊視若無睹更好些呢?或者我和那個男子一起死掉大家才會滿意呢?
要是不救你們的孩子就好了。
事情發生後,罪犯刺中了自己,掉進泳池。這種情況一般認為算不上正當防衛,可是,我運氣不好,那人的父親位高權重,看來不久就會針對我下達逮捕令。
也許有好心的刑警會聽我把話說完,如果是那樣,我只申明一點。
週刊的網頁上寫的是&ldo;每一次探出腦袋&rdo;。而實際上我只踢了一下那人的頭。審判的時候,一定會被問及那一踢是否有殺人意圖。按照陪審制度,也許在座各位會有人當選,參加陪審,一想到這點,我就不寒而慄。
我不想過多地對你們說明事情真相,因為沒有意義。接下來我要說的事情各位就當是針對你們當中的某一個人。
麻子女士,再次謝謝您專程遠道而來。
我想您所說的&ldo;贖罪&rdo;就是要我們成為毫不遜色於惠美理的優秀人物。當我明白自己並不堅強之後,為了贖罪,在初中和高中都擔任學生會主席,同時擔任排球社社長,並且努力學習,最終考上大學。
考入這裡的大學,是因為我想住在大海附近。住在能夠遠眺遼闊的太平洋的海邊小鎮會讓人很放鬆,這種感覺在封閉的山間小鎮是體會不到的。雖然這根本就是一種誤解,但我也不想再次回到那個小鎮。
大學畢業後我成為一名小學教師。
說實話,我並不是很喜歡孩子,可是,如果從事自己喜歡的職業,就達不到贖罪目的。我想必須置身於自己曾犯下過失的地方,在那裡拼命努力。
儘管從事這份工作只有兩年出頭,我每天早上總是第一個出勤,耐心傾聽孩子們任何無聊的話題,認真處理家長們好像權當消遣提出的各種要求,一直堅持無論多晚也要當天的事情當天做完。
要承受的太多太多了,我忍不住想哭,想逃跑。我並不是沒有訴說的朋友,也曾經給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