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仲平覺得既然有了這麼好的話語環境,再繼續以那種打啞謎的方式討論問題已經沒有必要,不如索性敞開了談,開誠布公的溝通才能找到 問題的癥結。更何況,這不是張仲平與健哥之間的問題,是兩個人團結一致共同對外的問題。健哥問你有沒有好主意,等於是把繡球拋了過來。
張仲平說:「從我這邊的情況來看,現在可以說是萬事俱備,只欠東風。只要健哥的委託書一下,馬上就能拍掉進錢。」
像以前很多次一樣,他們到碧海藍天總是先談事,再搞洗腳按摩之類的活動。這一次也是這樣,不過,這一次他們沒有先進桑拿房,而是一人一張床地斜靠在床頭。聽了張仲平的話,健哥有一會兒沒有吭聲,好像在閉目養神。張仲平偷看了一眼健哥,很快又把眼光收了回來,也微微地把眼皮垂下了。他不能太逼健哥,覺得還是等健哥主動開口比較好。終於,健哥舒了一口長氣,抬起頭來望著張仲平開始說話了:「仲平,要是把過去的情況,也就是你們拍賣公司從承辦法官手裡直接拿委託的情況,用一個比喻來說,叫什麼?」張仲平挺了挺腰,望一眼健哥,很快地揣摩了一下他的意思,卻不知道該怎麼回答才好,便不好意思地一笑,說:「這個問題我還真沒有想過。健哥你說呢,有什麼妙喻沒有?」健哥說:「我說呀,就像是從水桶裡捉魚。」張仲平馬上介面說:「是呀,法院委託的東西,一般都能順利地拍賣掉。」健哥擺了擺手,說:「我說的還不是這層意思,我說的是法官跟拍賣公司的關係,像不像一個法官提了一個裝魚的水桶放到你面前,讓你伸手去把它捉出來?」張仲平再次笑了笑,說:「也可以這麼說吧。」健哥說:「法院也好,法官也好,為什麼要找拍賣公司?因為只有拍賣公司才能從事拍賣業務。但是拍賣公司越來越多,如果這個法官三天兩頭地或者說只要水桶裡有了魚的,就老往一個固定的拍賣公司提,合適不合適?」張仲平從床上坐了起來,腰挺直了,望著健哥說:「如果健哥問的是合不合法,我倒是可以很響亮地回答,答案是肯定的,合法。為什麼呢?因為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這個法官只能把這隻裝魚的水桶往哪兒提,換一種方式來說,也沒有明文禁止這個法官將這隻水桶往哪兒提。」健哥說:「對。但是,我問的不是合不合法的問題,而是合不合適的問題。合不合適比合不合法情況要複雜得多。現在我們再深入地探討一下。假如有許多拍賣公司都知道有了一隻裝了一條大魚的水桶,這隻水桶仍然控制在那個法官手裡,這個法官還敢不敢把這隻水桶往原來那個拍賣公司提呢?」張仲平想了想,斟酌了一下自己的用詞,說:「從某種意義上來講,這個法官把那隻水桶隨便往哪家拍賣公司提,可以由他自己決定,自由裁量。」健哥說:「對,可是問題恰恰就在這裡呀。如果用法律術語來討論這個問題就簡單了。這其實是個對不確定利益的理解問題。什麼是不確定利益?通常都認為,根據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多人有機會採取合法的方式和途徑來取得某種合法利益,只是在取得該利益的過程中有競爭性存在,每個有條件競爭的人都有可能得到該利益但並非一定能得到該利益,只有其中一部分人能夠實際得到該利益。在這一合法利益的歸屬尚未確定之時,就稱之為不確定利益。不確定利益最終總是要被確定的,那麼得到該利益的人和有權確定該利益歸屬的人之間的關係就至關重要了,如果兩者之間有一種物質或金錢的交易,就有可能使兩者分別構成行賄罪和受賄罪。因為原本可以透過公平競爭作出決定的利益,因行賄和受賄而使行賄方成為了利益的享有者。當然,是否行賄和受賄,還有一個是不是被發現、被追究的問題。」
張仲平知道健哥不想兜圈子了,他們倆都是懂法律的人,用法律術語討論這個問題,可以一下子接觸到問題的實質,哪怕是它聽起來不那麼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