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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要我去聯姻,可以,我生母留下的東西你叫姜之梧老老實實的都還給我——對了,你記得提醒一下姜之梧,他以前為了炫耀,曾經把遺產清單給我看過,我一個字一個字都記著呢,他藏一件,我見唐家人的時候就多折騰一次。」阮司說著笑起來,「還有啊,姜之梧來還東西的時候,麻煩順帶把我留在姜家的證件都給我帶過來,另外你告訴他別在我跟前作妖,我看著煩。我最近心情不好,反正聯姻的事急的也不是我,要是你們也都不急的話,那我們就慢慢玩。」

阮司的態度油鹽不進,電話那頭的姜父臉色陰沉,最後道:「好,我讓律師陪著你們把遺產轉交清楚。不過小野,你要記住了,唐家永遠不會成為你的底氣。」

「你別嚇唬我啊,你這嚇得我都不敢去見唐家人了。」阮司笑眯眯的。

姜父喉頭哽了一下。

「行了,很晚了就不說了。我儘快讓之梧和律師聯絡你。」

姜父說完,阮司這邊就直接掛了電話。

可不是得儘快嗎,再不快一點,唐家那邊怕是就兜不住了。

聯姻的兩位當事人都沒見過面、就把婚事定了下來,其實阮司都不太理解這個操作。

姜家人就這麼有信心能說服姜野?唐家那邊也是,都沒正式見過聊一聊就定了,也不想想或許姜野壓根就不願意呢?到時候鬧起來不難看嗎?

弄得跟封建社會一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大事父母做主、孩子沒有插嘴的權利……也不是沒有自由選擇的權利,只是在姜父薑母心裡面,原主姜野從來都不是個能自由做主的人。

姜父說的儘快,是真的很儘快了。

第二天下午,就有自稱是姜氏法務部的律師聯絡了阮司。

阮司把會面地點定在了一個律師樓裡。

他是不相信姜父安排的人的,不怕一萬就怕萬一,所以提前聯絡過另一個比較有名的律師。

拿著檔案來的只有姜氏的律師一個人,沒見到姜之梧,阮司有點遺憾:「姜之梧怎麼沒來?」

律師掛著笑:「二少爺身體不太舒服,就說不來了,不過檔案上面的字都簽好了,只要您這邊看過、覺得沒問題,簽個字就可以了。剩下的事宜,您如果不放心我,可以交給自己選的律師辦。」

事實上,律師之前正是從姜家過來的,他親眼看著姜之梧紅著眼睛鼻子掉眼淚,委屈得跟六月飛雪似的。

姜之梧不樂意來,說養母留給他的念想都被姜野搶走了、他還來做什麼,稀里嘩啦說了一大堆,反正就是不來,律師拿著簽好字的檔案就趕緊走了。

「……對了,這是您留在姜家的一些證件和材料,能找到的都收拾在裡面了,另外姜總讓我問您,您房間裡的那些書和衣服之類的東西,您還需要嗎?其實姜總和夫人是希望您能夠回家裡住的。」律師遞上一個牛皮紙袋。

阮司接過來,說:「不要了。不過說不定我哪天就要了呢,所以你回他們一句,東西別給我丟了,到時候找不到了,怪讓人心情不好的。」

律師:「……好的。」

姜野的生母留下的東西說多不多,說少不少,端看怎麼對比。

和還沒面臨破產時候的姜家比起來,這些遺產算是能入眼,但是也就是去一次拍賣會差不多就能花出去的位數。

但是和尋常人家相比,這可以說是一筆大數目,拿著這些動產不動產,只要不是揮霍無度,一輩子安虞是可以做到的。

而且現在姜家境況不好,對於先前的姜之梧來說,這筆錢無疑是一個退路。

最後快要簽字的時候,姜氏的律師想起來之前姜之梧的可憐模樣,忍不住開口道:「其實您何必這般極端呢,雖然是您生母留下的東西,但是就算鬧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