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太,請您籤個字好嗎?”
“什麼字?”我迷迷糊糊地問。
“根據韓先生的遺囑,您將繼承他名下一半的財產,但是安先生放棄了本該屬於他的一半,所以,您將是他唯一的遺產繼承人。”
“為什麼?”我看向面容有些憔悴和憂心的安以風。
“我是讓人知道——我不會為了錢殺晨哥。”
“哦!”他不用證明,我也知道。
“你簽字吧。”
“我不想籤。”
“為什麼?”
“我簽了字,就證明他真的死了。”
安以風有點怒了,把筆塞到我手裡,拿過檔案放著我手邊。“你不籤,他也活不過來。”
“我累了,我想睡會兒。”
“簽完再睡!”
我根本無心看那厚厚一疊的檔案,只瞥了一眼最上面附著的一張紙,文字很簡短:
如果我遭遇不幸,不論死因如何,我名下一半的財產留給我的女兒,韓芊蕪,另一半轉到安以風的名下。
飛揚的簽字後面,寫著日期,××年9月19日。
我的眼淚奔流而下,湮溼了他的名字……
我怎麼會忘記這個日子,那是我把自己交給他之後的第二天,也是我在他心口舉起刀的那天。
他明知我要殺他,明知會遭遇不幸,還簽署了這樣一份檔案……
他大概就是想告訴我:如果我真要他的命,�